一、调整优化核心原则
1、生态优先: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筑牢辽西北生态安全屏障。
2、绿色发展:平衡保护与利用,提升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3、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工作。
4、科学规范:以北票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其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调查监测成果为基础精准划定。
二、主要任务与核心指标
(一)工作目标
1、工作时限安排: 2026年5月—2027年3月。
2、全面完成时限:2027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3、刚性指标: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4、成果形式:形成全市基本草原数据库,实现基本草原落地上图、矢量化管理。
(二)调整范围
北票市全域已划定的基本草原,以及符合划定(调入)条件的非基本草原。
1.下列非基本草原应当划(调)入基本草原:
(1)重要天然放牧场、重要打草场;
(2)人工牧草地,包括用于畜牧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
(3)生态功能重要的草原,包括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
(4)修复治理区草原;
(5)草种繁育基地、草原科研及教学试验基地;
(6)其他依法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草原。
已落实草原确权承包但“三调”地类为非草地的草原,经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评估确需划为基本草原的,应在国土年度变更调查中依法认定并变更为草地后划(调)入。同时,可预留一定面积的非基本草原作为基本草原储备区,用于后续占补平衡。
2.符合下列情形且确需调出的基本草原,须在确保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逐个图斑核实后依法依规调整:
(1)已依法取得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并实际改变用途的草原;
(2)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和国防、外交建设项目等拟占用的草原;
(3)与国土空间规划矛盾显著、或图斑过于细碎难以实施有效管理的草原;
(4)因历史原因或地类冲突误划为基本草原的草原。
对拟调出的基本草原,应逐图斑说明调出理由、依据及相应图件数据,并同步落实补充调入方案。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6年5月—2026年6月)
1.组织发动。
2.印发文件。
3.组建工作队伍。
4.开展人员培训。
5.收集资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6年7月—2026年10月)
1.室内预判。
2.外业勘察。
3.成果提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6年11月—2026年12月)
1.核定登记。
2.县级自验。
3.成果公示。
4.市级初验。
5.省级终验。
(四)成果管理阶段(2027年1月—2027年3月)
1.政府公告。
2.纳入“一张图”管理。
3.档案管理。
四、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由北票市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林草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工信局局长、发改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审计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水务局局长、文旅广电局局长、大黑山中心及29个乡镇(场、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
2、职能分工:基本草原划定和优化调整遵循“市政府主导、林草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乡镇落地”的原则。
五、政策影响与意义
1、生态层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2、管理层面:实现基本草原落地上图、矢量化管理。
3、发展层面: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4、制度层面: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为长效监管、执法奠定基础。
解读单位: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
解读人:王春华
办公电话:0421-5823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