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监处字〔2026〕 213号
更新日期:2026-06-29 信息来源: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游览: 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票市泉巨永来福菜行(经营者:王瑞军)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211381MA0X3HHN62 |
| 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王瑞军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市监处字(2026) 213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
| 违法事实 | 2026年3月16日,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宝市场所接到 12345平台诉求问题请示单,投诉人称北票市泉巨永来福菜行购买的一袋草原红太阳香辣味烧烤蘸料已经过期。2026年3月17日,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孙宝元、孙立业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前往北票市泉巨永来福菜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投诉人投诉的超过保质期的草原红太阳香辣味烧烤蘸料,也未发现其他超期食品。但通过查看本店监控录像,当事人承认投诉人投诉的超期的货值金额3元的草原红太阳香辣味烧烤蘸料是该店销售的。经查: 当事人于2026年3月15日,将2025年3月14日生产的保质期12个月的已经超过保质期的以2.5元/袋草原红太阳香辣味烧烤蘸料1袋,以3元/袋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违法所得0.5元。 |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0.5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
| 罚款金额 | 1000 元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0.5元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4/7 | |
| 处罚有效期 | 永久 | |
| 公示截止期 | 2029/4/7 | |
| 处罚机关 |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