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监处字〔2026〕211 号
更新日期:2026-06-29 信息来源: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游览: 次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票市玉楼生鲜果蔬超市(经营者:刘玉楼)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211381MA0W3FPK60 |
| 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刘玉楼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市监处字(2026) 211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 |
| 违法事实 | 2026年3月12日,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单,投诉人称在北票市玉楼生鲜果蔬超市购买的一个麦世发动力球已经过期。2026年3月16日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孙宝元、孙立业根据消费者的投诉前往北票市玉楼生鲜果蔬超市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未发现任何超期食品。但通过观看投诉人提供的购买视频,当事人承认投诉人所购买的1个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0.5元的麦世发动力球儿童食品是其销售的。经查:当事人于2026年3月10日,将2025年3月1日生产的保质期9个月的已经超过保质期的购进价为0.3/个麦世发动力球1个,以0.5元/个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违法所得0.2元。 |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0.2元; 2、罚款人民币1000元。 | |
| 罚款金额 | 1000元 |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0.2元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4/7 | |
| 处罚有效期 | 永久 | |
| 公示截止期 | 2029/4/7 | |
| 处罚机关 |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