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朝北环责改字〔2025〕第32号
更新日期:2026-01-30 信息来源:北票市环保局     游览:


当事人名称:北票市瑞东畜禽养殖场

实际经营者:徐士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1381MA115CAG47

地址:北票市南八家乡红村村

我局于2025年10月1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北票市瑞东畜禽养殖场防渗化粪池东南侧角出现损坏,导致养殖废水到一定液位后出现渗漏,5舍和6舍之间有养殖废水,北票分局委托三方公司提取水样,报告显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均超标,粪大肠菌群结果最高,为3.5×10⁵、1.6×10⁶,3.5×10⁶,超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350倍、1600倍、3500倍不等。北票市瑞东畜禽养殖场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共1份,由北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供,证明了该养殖场养殖生猪,属于规模化养殖场,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提取水样等的事实;2、《调查询问笔录》共2份,由北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供,2025年10月20日笔录证明了养殖场实际经营者,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的事实;10月27日笔录证明了实际养殖人、养殖时间,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提取水样等的事实;3、现场检查照片共1份,证明了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提取水样等的事实;4、租赁合同共1份,证明了租赁的事实;5、经营者陈亚东身份证复印件共1份,实际养殖人徐士香身份证复印件共1份,证明了经营者和实际养殖人身份的事实;6、《营业执照》复印件共1份,证明了养殖场主体资格的事实;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证明了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的事实。8、《检测报告》复印件共1份,报告编号LNZH1025F2245,证明了超标排放10倍以上的事实;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复印件共1份,证明了排放标准的事实;10、朝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问题提示单)的通知》共1份,证明了市级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的规定。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限于2025年11月5日前采取治理措施,将排放的畜禽粪污进行清理,并符合农牧等有关部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要求。  

我局将会同农牧等有关部门对你(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朝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朝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