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发〔2025〕20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北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现将《北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3.预防与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5.附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重要论述,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国家、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票市行政区域内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以及其他需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4 分类分级

根据事故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级:

Ⅰ 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100 人以上重伤,或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Ⅱ 级(重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 10-29 人死亡(含失踪)、50-99 人重伤,或 5000 万元 - 1 亿元直接经济损失;

Ⅲ 级(较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 3-9 人死亡(含失踪)、10-49 人重伤,或 1000 万元 - 50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Ⅳ 级(一般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 人以下重伤,或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分级标准中 “以上” 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优先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部门、单位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坚持就地就近快速处置,发挥企业自救作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部门协同配合;

依法规范,科学施救:依托专家力量和先进装备,确保预案科学、处置规范;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常态开展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和预案演练,强化预防预警。

1.6 预案体系

北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为朝阳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下级预案,是本地应急处置和预案编制的指导性文件;

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急预案: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结合职责和行业特点编制的本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组织编制印发,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备存;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按照相关规定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危险性控制措施,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在本单位备案。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2.1.1 组成

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为涉事的分管行业监管的副市长,副总指挥包括武装部部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及事发地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成员单位涵盖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2.1.2 工作职责

专项指挥部:负责总体决策和预案实施,领导协调应急救援,决定应急响应启动或终止,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信息发布,调动应急资源,向上级报告并请求支援;

成员单位:落实指挥部决策,按职责参与抢险救援、治安警戒、医疗救治等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任务。指挥部可根据需要临时调度其他部门参与救援。

2.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 组成

由市专项指挥部派出工作组或指定事发地相关单位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 10 个专项工作组,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市专项指挥部明确授权。

2.2.2 工作职责

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统一协调所有参与救援的单位和个人,承担现场救援指挥、公众疏散、医疗救治、后期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各工作组职责如下:

综合协调组(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或相关监管部门):制定救援方案,传达指示,统筹协调应急处置,负责事故接报、续报和资料归档;

抢险救援组(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或相关监管部门):组织实施救援方案,调集专业队伍和物资设备开展抢险;

公众疏散与警戒治安组(牵头:市公安局):确定避难场所,组织人员疏散安置,实施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缉捕逃逸人员;

医疗救治组(牵头:市卫健局):组建医疗救援队伍,开展紧急救治、疾控和心理干预,保障药品器械供应,统计伤亡信息;

应急救援专家组(牵头:市应急管理局或相关监管部门):参与救援方案论证,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环境监测与后期处置组(牵头: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北票分局):开展环境和气象监测,制定环境事件处置方案,组织后期处置和事故调查;

后勤保障组(牵头:事发地相关单位):负责物资、生活、资金和社会动员保障;

电力保障组(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障救援电力需求,抢修受损供电设施;

通信保障组(牵头:市通信管理办公室):恢复中断通讯网络,保障应急通讯优先权;

新闻组(牵头:市委宣传部):统筹新闻发布,协调媒体沟通,引导舆论舆情。

2.3 生产经营单位职责

企业应加强应急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并与相关预案衔接,配备应急资源。事故发生后,启动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置措施,配合救援及后期工作。

3 预防与信息报告

3.1 预防

各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登记管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和隐患,建立应急资源台账,统筹基础设施,制定重大活动、重要时段预防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备案重大危险源及应急措施,健全救援体系,储备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联动机制;

各行相关业监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本领域企业安全落实情况,研判隐患风险,对自然灾害等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相关企业做好预防工作。

3.2 信息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开展自救互救;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北票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及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启动相应预案,核实情况并逐级上报;

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核实信息后上报指挥部领导,对于需要启动市级响应的,启动本预案。同时,立即按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Ⅱ 级响应:对应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启动本预案,由市专项指挥部组织实施;

Ⅲ 级响应:对应较大事故,本级处置能力不足时,报请上一级启动预案救援;

Ⅳ 级响应:对应一般事故,启动本级预案,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及时上报事态进展。

4.2 提级响应

事故超出北票市政府处置能力时,由北票市专项指挥部向上级请求支援。

4.3 先期紧急处置

企业先期处置:立即启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预案,控制危险源、抢救人员、组织撤离、通知受影响单位、防止灾害扩大、请求邻近救援、保护现场证据;

属地先期处置:企业救援能力不足时,事发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调动就近救援力量,预防次生灾害,提请北票市政府启动北票市级预案。

4.4 市专项指挥部应急响应流程

4.4.1 总指挥

接到一般及以上事故报告后,立即或委派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启动预案,听取汇报、批准救援方案,必要时请求上级或武装部支援,批准应急结束。

4.4.2 常务副指挥、副总指挥

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受委派时履行总指挥职责,协助召开指挥部会议,组织现场救援工作,完成上级部署任务。

4.4.3 办公室

核实信息后逐级上报,通报涉事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协调专家、装备和队伍,跟踪进展并持续上报。

4.5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响应流程

4.5.1 综合协调组

制定救援方案,跟踪救援进展并及时上报。

4.5.2 抢险救援组

调集救援队伍和物资,按方案开展抢险,清理现场并搜救人员。

4.5.3 公众疏散与警戒治安组

保护现场,设立警戒区和避难场所,疏导疏散人员,维护治安,监控缉捕相关人员。

4.5.4 医疗救治组

赶赴现场制定救治方案,调集医疗资源,确定定点医院,开展救治、疾控和善后工作。

4.5.5 应急救援专家组

赶赴现场,研判事故情况,优化救援方案,提供技术支持。

4.5.6 环境监测与后期处置组

开展环境和气象监测,发布预警信息,清理有毒有害物质,统筹后期处置和信息发布。

4.5.7 后勤保障组

赶赴现场,配发救援物资,提供生活保障,协调资金使用。

4.5.8 电力保障组

查明电力状况,抢修受损设施,保障救援电力供应。

4.5.9 通信保障组

查明通信状况,抢修受损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畅通。

4.5.10 新闻组

掌握事故情况,制定发布方案,及时发布信息,引导舆论。

4.6 应急结束

遇险人员全部得救或确认无生还希望,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标准,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请市专项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5 附则

5.1 演练和修订

5.1.1 演练

各行业监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至少每 2 年组织 1 次预案演练;

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预案演练。

5.1.2 修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预案: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重大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调整;

(3)安全生产风险重大变化;

(4)重要应急资源重大变化;

(5)演练或救援中发现重大问题;

(6)其他需修订的情形。

5.2 恢复与重建、应急保障、监督管理

按《北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

5.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5.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北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北票市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体系结构图

2.北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响应流程图

3.北票市主要应急救援队伍

4.朝阳市级安全生产专家表

附件下载:北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