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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文件解读:北政发[2025]8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5-12-16 信息来源:北票市统计局     游览:


一、普查对象与范围

1、对象

包括五类主体:

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及其他住户)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村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

2、行业范围

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与时间

1、五大核心内容

农业生产条件:土地利用、流转、农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化服务等。

粮食与大食物生产:粮食、经济作物、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等。

农业新质生产力:新型经营主体、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

乡村发展:乡村产业、建设及治理情况。

农村居民生活:家庭结构、生活质量等。

2、时间节点

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存量数据)。

时期资料:2026年全年数据。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阶段

时间

主要任务

准备阶段

2025-2026年

组建机构、制定方案、试点、经费落实、宣传动员、人员培训及遥感测量等。

现场登记阶段

2027年1-5月

普查登记、数据上报、比对复查(核心环节)。

数据处理及发布

2027年6-12月

质量抽查、数据汇总与发布。

成果开发应用

2028-2029年

建立数据库、出版资料、深度分析。

四、创新与突破

1、内容创新

新增农业新质生产力、多元化食物供给等现代议题,反映农业农村新变化。

2、技术赋能

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数据精度。采用“全面普查+抽样调查”“长表+短表”结合模式,减轻基层负担(仅10%农户填长表)。

3、数据共享

整合行政记录,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跨部门共享。

五、组织保障与质量管控

1、组织架构
市政府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票市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对应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经费保障
中央与地方分级负担,纳入财政预算。

3、数据质量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杜绝造假。

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强化保密义务(禁止泄露单个对象信息)。

六、公众须知

1、依法配合:普查对象需如实填报资料,不得拒报、瞒报。

2、隐私保护:获取的个人信息仅用于统计目的,严禁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解读单位:北票市统计局

解 读 人:王志远  

办公电话:0421-558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