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当前,消防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各类火灾隐患风险交织叠加,尤其是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盲区、责任真空问题日益突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破解以往消防工作中“责任不清、监管缺位、履职不力”等痛点难点,建立“全域覆盖、权责明晰、协同高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格局,北票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职责分工》,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公民的消防安全职责,推动消防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编制依据
本《职责分工》严格遵循“依法依规、对标对表”原则,主要依据以下三类法律法规及文件编制:
(1)国家层面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
(2)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等;
(3)省、市层面相关文件,包括《辽宁省消防条例》《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同时衔接新业态消防安全管理相关最新要求,确保内容合法合规、贴合实际。
三、适用范围
本《职责分工》适用范围覆盖北票市全域、全领域、全主体,具体包括: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即市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派出机关;
(2)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涵盖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教育、住建、文旅、应急管理等所有党政机关及具有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
(3)各群团组织,包括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
(4)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涵盖工业、商贸、医疗、教育、养老等所有行业领域,包括重点消防安全单位、新业态经营主体等;
(5)全体公民,明确公民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定义务,实现“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方责任全覆盖。
解读单位:北票市消防救援大队
解 读 人:欧阳晨光
联系电话:0421—582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