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草案)》解读
更新日期:2025-12-01 信息来源:北票市统计局     游览: 次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北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北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
二、编制依据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6的年份实施。2025年6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8月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辽政发〔2025〕14号),为落实国省工作部署,全面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市统计局对照国省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了16个相关部门的意见,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三、编制范围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普查的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通知》中对普查工作提出了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创新方法手段、强化宣传引导等几项工作要求。
四、编制原则 严格依据《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确保通知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确保无遗漏区域、无遗漏对象,为后续数据汇总与分析奠定准确基础。
解读单位:北票市统计局
解 读 人:朱丽杰
办公电话:0421-558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