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二是适应北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以及成员单位调整情况。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辽宁省事故灾难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和《朝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朝阳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修订本预案。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森林消防力量及调动、后期处置,附则、附件等8个部分,主要是对以下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一)总则部分,在“基本原则”中,对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应急处置责任制进行了清晰明确的界定,强化了责任落实。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部分,对“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了调整,将各乡镇(区)修改为各乡镇(场、区)街道,实现了农场与涉林街道的全面覆盖;同时,对“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进行了细化说明,明确了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在“成员单位职责”中,将属地乡镇(区)、国有林场修改为属地乡镇“场、区”街道、国有林场,并详细修订了相关职责内容,增加了预案启动后成员单位的其他工作职责;此外,还对“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工作内容进行了深入细化,增添了其他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以提升应急响应的协同性与高效性。
(三)附则部分,新增了预案管理、预案解释、生效时间等相关内容,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与时效性,为预案的执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附件部分,精简了冗余信息,更新了周边交界市县森防指的联系人及电话,并增加了扑火前线指挥部及职能工作组体系图,以直观呈现应急组织架构,便于快速响应与高效指挥。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票市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
解读单位:北票市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郑健
电话:587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