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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退出)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字解读
更新日期:2025-06-03 信息来源:北票市环保局     游览:


为了加强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正常运行治理成效,切实改善我市农村水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编制《北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背景依据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治理机制不完善、治理重点不突出、治理成效评判标准不科学、治理模式不精准、治理成效不稳固、保障措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为落实国省、朝阳市及北票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北票实际,制定了《北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依据

《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869号);《朝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朝环综函〔2021〕137 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主要内容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体系;第三章运行维护要求;第四章设施停用及重新启用管理;第五章运行经费保障;第六章绩效考核;第七章附则。

解读人:杨金豹

解读电话:0421—5822696

解读单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北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