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监处罚字〔2025〕30号
更新日期:2025-05-21 信息来源: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游览:


自然人姓名张振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北市监处罚字〔2025〕30号
违法行为类型未办理登记组织机械选取铁矿石
违法事实经查:2025年4月14日,当事人在未经设立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在北票市龙潭镇东四家子毛家沟牦牛山,租赁了4台铲车和1台钩机和1台干选设备,雇佣4名工人,以他人田地剩下的毛石堆为原料,选取了铁矿石60吨。选出后以每吨90元的价格,全部售出,获利54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54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5/15
公示截止期2028/5/15
处罚机关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