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监处字〔2025〕17号
更新日期:2025-04-24 信息来源: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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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姓名 | 韩学香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北市监处罚字〔2025〕1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办理登记从事废品收购 | |
违法事实 | 经查:2025年2月20日,当事人在未经设立登记的情况下,在自家院内从事废铁、废塑料等废品收购经营活动。至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时止,当事人从事废铁、废塑料等废品收购经营活动营业额5000元,获利50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 5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4/1 | |
公示截止期 | 2025/7/1 | |
处罚机关 |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