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文件解读:北政办发〔2022〕11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票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2-11-22 信息来源:北票市政府     游览: 次
一、编制依据
为全面提高应对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朝阳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北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修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票市行政区域内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应按照辽宁省政府、朝阳市政以及北票市政府要求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三、组织体系
按事件处置需要,设置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社会治安组、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工作组。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评估
1、监测
在全市建立统一的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体系和信息传递体系,完善并严格执行监测制度。
2、预警工作
对辖区内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相关危险因素进行分析,提出分析评估意见,及时向市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及其隐患。
4、评估
收集相关信息和资料,统一组织协调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评估
五、分级与响应
1、发生特别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Ⅰ级)或重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Ⅱ级), 应急处置工作由国家或省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各级政府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控制措施。
2、发生较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应急处置工作由朝阳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我市政府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采取应急控制措施。
3、发生一般级别药品安全突发事件(Ⅳ级) 应急处置工作由我市政府组织指挥,响应措施按照本地工作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