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发〔2022〕46号
北政办发〔2022〕46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北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部署,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北票、美丽北票的目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创新林业规模经营发展;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加强多元化服务保障;实现国土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共同富裕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巩固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基础性地位,拓展和完善林地经营权。注重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以改革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力争实现新突破。

——坚持人民至上。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群众在深化林改中的作用,调动群众参与改革的自愿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林农增收,让林业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群众。

——坚持生态优先。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坚持绿色发展。积极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三、工作目标

以改革求突破、以创新解难题,实现林权经营权流转、林地规模经营、林业产业发展等重点改革不断深化。有效破解林地经营权不活、产业融合发展深度不够、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产积极性不高等难题。厘清改革发展思路、找准改革创新突破点,积极稳妥推进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四、试点单位及进度安排

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试点阶段。

1.试点单位:(1)北票市上园镇靠山屯村

(2)北票市大三家镇庙下村、三家村

(3)北票市蒙古营镇龙潭村、塔营子村

2.进度安排: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底,分两步:

第一步:试点准备(2022年8月31日前)。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积极与试点乡镇、村进行沟通对接,找准改革创新突破点,加强试点基础工作指导。

第二步:试点实施(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北票市政府出台《北票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议,相关部门和乡镇按照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各项试点工作,并做好总结验收。

(二)全面实施阶段。从2023年9月1日,在认真总结试点乡镇林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

五、重点任务

(一)完善集体林权流转机制。

1、全面做好试点乡村森林资源基础数据普查。启动试点村集体林地经营权确认普查工作,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国土空间规划、林地变更数据为基础,全面核查林地资源,合理划定地类界线,2022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村地类核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各试点乡镇

2、明晰经营权,完善林权数据档案。试点乡村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广使用规范性文本,进一步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优化林地经营权流转和林权抵押登记制度。依托林权不动产操作规范,推行林地经营权登记,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完善试点村林权数据档案。

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市不动产中心

3、推进林业产业规模化经营。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在试点乡镇、村大力培育发展林业大户、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坚持林农自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林农以入股、托管、合作等形式把分散在单家独户的无林地、有林地和无力经营管理的碎块状林地资源,吸纳到林业专业组织中来。规模化发展山枣、沙棘、大枣、山杏等林业特色产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下,实行规模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使林地资产有效增值,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试点乡镇

(二)创新强化示范基地建设。

1、打造上园镇靠山屯村沙棘栽植示范基地。确定上园镇靠山屯村为我市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沙棘栽植示范基地”,以林农自愿为前提,采用“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林企+林农”模式,由村集体统筹协调、林企推动建设,引导林农将其经营权整合到合作社中来,按股权比例给予分配,形成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赢的“四共一体”模式。同时,利用国土空间绿化项目,以项目投资作为股本,与林农进行合作,创新生态造林模式。

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上园镇

2、打造大三家镇庙下村大枣栽植示范基地。采用“合作社+林农”模式,优化林业产业发展,以“金丝王枣”产业模式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经济。总结形成完整的“金丝王枣”先进栽培管理技术,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周边林农、林企的积极性,通过转包、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与其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在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下,促进林业产业经济规模化发展,标准化运行,使林农手里的林地资产有效增值。

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大三家镇

3、打造大三家镇三家村山杏改接示范基地。在大三家镇三家村选择一处100亩山杏地,利用国有林场的技术优势,引导林农以“国有林场+林农”模式进行合作、委托等方式经营,通过去劣疏伐、矮化整形、嫁接改良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产量,再与临近山杏地进行质量、效益对比,以实际可观效益带动其余林农的积极性,以点带面,逐步积累经验,使其增加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通过林粮间作、林药间作等方式,规模化发展林草、林药、林菌、林菜、林粮和林禽、林蜂等林下经济,提升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

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大三家镇

4、打造“林光互补”造林模式。在蒙古营镇龙潭村选择一处300亩地块,采用“光伏+经济林(山枣)”模式;在蒙古营镇塔营子村选择一处200亩地块,采用“光伏+生态林(油松)”模式,采取“光伏企业+国有林场+林农”形式,充分整合林地资源,利用光伏阵列的阻风固沙与遮阴增湿作用、太阳能光伏板与地面之间的高差空间,打造辽西特色的光伏板间及光伏板下栽植经济林(山枣)、生态林(油松)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加大造林投入,同时发挥国有林场技术优势,有效解决荒山荒地造林高投入、低产出的困境,逐步提高林地管理水平,提升林地利用率,实现生态及经济效益最大化,不断提升林农收入水平。

牵头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蒙古营镇

(三)积极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项目。

1.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挖掘增汇潜力。构建以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为主的多目标经营模式,研发森林保护修复和固碳增汇关键技术。

2.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提高森林碳汇计量精准度,构建区域主要造林树种的碳汇计量模型,探索建立森林碳汇数据库、碳汇计量监测方法。

3.创新森林碳汇交易模式,破解交易难题。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林业碳汇开发、设计、交易、管理等制度体系,简化项目开发程序,降低项目开发成本,推动区域林业碳汇交易。

4.探索金融支持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方式。通过林业碳汇债券、碳汇收益权质押、森林保险、碳汇保险等,探索可行的绿色金融手段,拓展林业碳汇项目开发融资渠道。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相关金融部门、相关乡镇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制度创新,是林业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各相关单位、部门、乡镇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对深化林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序时任务完成试点各项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制度创新和基层探索相结合的模式,总结推广可复制的林改经验。新闻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强化沟通协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省林草局保持实时沟通和汇报,把方案、政策、资金、项目等工作落实到位,各试点单位要积极配合,确保方案有效实施。

 

附件:1.北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北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北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宗义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  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王学伟      市发改局局长

廖春涛      市财政局局长

刘向民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解国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玉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瑞鑫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郭  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许世俊      市不动产中心主任

相关金融部门负责人          

各乡镇长     

主要职责:统筹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省市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瑞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试点单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体组织实施、跟踪调度等事项,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等工作。

附件2 北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目标内容

完成时间节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全面做好试点乡村森林资源基础数据普查。

试点村集体林地经营权确认普查工作,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国土空间规划、林地变更数据,以同一张底图、同一个平台为基础,全面核查林地资源,完成试点村地类核查工作。

2022年10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各试点乡镇

2

明晰经营权,完善林权数据档案。

建立完善试点村林权数据档案,并推广使用规范性文本,推行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进一步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

2022年12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不动产中心

优化林地经营权流转和林权抵押登记制度,健全林权不动产操作规范,推行林地经营权登记工作。

2023年8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不动产中心

3

推进林业产业规模化经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和引导林农以入股、托管、合作等形式把分散在单家独户的无林地、有林地和无力经营管理的以及碎块状林地资源,吸纳到林业专业组织中来。规模化发展山枣、沙棘、大枣、山杏等林业特色产业,在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下,实行规模化、专业化,精细化经营管理,改变粗放经营等一系列问题,让林地资产有效增值,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8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试点乡镇

培育发展林业大户、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和合作社的提质升级等工作。

2023年8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农业农村局、各试点乡镇

4

打造上园镇靠山屯村沙棘栽植示范基地。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完成 “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林企+林农”模式的靠山屯村沙棘栽植示范基地建设。

2023年8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上园镇

5

打造大三家镇庙下村大枣栽植示范基地。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完成 “合作社+林农”模式的庙下村大枣栽植示范基地建设。

2023年8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大三家镇

6

打造大三家镇三家村山杏改接示范基地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完成 “国有林场+林农”模式的三家村山杏改接示范基地建设。

2023年8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大三家镇

7

打造“林光互补”造林模式。

根据项目实施需求,积极争取和放宽“林光互补”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条件的工作。

2022年12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自然资源局、蒙古营镇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完成 “光伏+经济林(山枣)”、“光伏+生态林(油松)”的模式,采取“光伏企业+国有林场+林农”形式的蒙古营镇“林光互补”项目建设。

2023年8月底前

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自然资源局、蒙古营镇

8

积极推进林业碳汇试点县建设项目。

按照《实施方案》,探索林业碳汇巩固提升经营模式和关键技术,完善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创新森林碳汇交易模式,探索金融支持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方式。

2025年底前

市发展和改革局

市林业和草原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相关金融部门、相关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