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发改发【2020】113号关于印发《北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预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8-25 信息来源:发改局     游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现将《北票市防范金融风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9日



北票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维护全市金融稳定,有效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省市金融工作会议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摆在全市金融工作重要位置。通过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北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用发展思维解决金融风险,推动防风险与促发展协调共进。通过制定落实务实管用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化解、重点企业债务风险化解等“五个专项行动”,逐步优化金融环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市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一)妥善处置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规范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行为,清理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引导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表外业务风险管控,确保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规范、风险可控。
  (二)有效化解部分重点债务企业风险。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负债率,促进重点企业逐步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三)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开展“无非法集资”创建活动,落实宣传引导、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及“三级联动网络建设”等工作,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整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
  (四)引导民间融资有序发展。进一步深化宣传,活跃民间资本,引导民间融资向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重点领域风险整治行动。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五个专项行动”:
  1、开展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含隐性及表外业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银监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隐性不良贷款监管,依规分类、认定,规范银行经营行为,并要求从其每年盈利中抽取部分资金,用于处置隐性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化解不良风险。(责任部门:相关银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发改局、市人行及相关部门)
  2、开展重点债务企业风险化解专项行动。一是推动建立重点债务企业风险化解责任制度。对全市重点债务风险企业,明确由贷款银行牵头,属地政府、市发改局、市人行及公检法等相关部门配合,一企一策,制定措施,尽快化解风险。二是引导企业健康发展。引导企业准确把握市场规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谋划发展布局,实现理性发展,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实行多元化的融资策略,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从源头减少风险。(责任部门:相关银行、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发改局、市人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
  3、开展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清理专项行动。坚持舆论先行、合理分类,联合行动,加大清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担保贷款)力度,使金融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责任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市人社局、市营商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发改局、市人行及相关主管单位)
  4、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清理专项行动。对互联网金融广告、P2P网贷、第三方支付等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重点企业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排查清理。坚持打早、打小,采取多项举措予以整治,维护全市金融和社会稳定。(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局、市人行)
  5、开展规范民间融资专项行动。对民间融资中的违规违法行为,通报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惩处,对构成犯罪的通报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加强对民间资本正向宣传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向实体经济有序流动。落实小贷公司风险检查监督机制,控制数量,提升质量。(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人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
  (二)有效防范保险市场风险。协助保监部门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审查和管理,整顿保险市场秩序,规避无序竞争带来的行业风险。预防和消除理赔和给付风险。深化保险与银行等有关行业部门的合作,落实联防责任机制,堵塞保险市场风险漏洞。(责任部门:市发改局、相关保险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三)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准入条件,严厉打击无牌照、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加强复杂金融产品的检查监督,对不符合监管条件的金融产品,一律不准对外发售;加强金融高管人员资质准入管理,强化任职资格审查。(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及相关部门)
  (四)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一是积极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支持企业登陆各类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二是运用多种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加快建立专项基金服务体系。推动北票市重点项目投资基金正式注册,加快设立现代农业产业、旅游发展、绿色环境发展等专项基金。发挥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融资作用,促进产融深度融合。(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建投办、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园(景)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
  (五)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立足信贷征信体系,健全全市信用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完善金融业统一的征信平台,促进征信信息共享;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落实对金融领域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列出“红、黑”名单,让诚信者通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人行、市发改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北票市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发改局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二是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按国家和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建设,强化职责配置,赋予必要的监管手段,充实人员队伍,依法履行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责。(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人行、市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牵头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围绕主要任务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让全社会意识到全市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会议精神有力举措,要广泛采取各种方式,灵活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人行、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
  (三)全力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协同。各牵头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定期分析研究工作形势,细化责任分工。(责任部门:市发改局、市人行、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营商局、市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
  (四)加强工作督导。要切实加强对各责任部门落实情况的督导,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督查各责任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防控金融风险不力以及造成严重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单位和领导依法依规进行严厉问责。(责任部门:市政府督查室、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

  附件:北票市防范金融风险预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北票市防范金融风险预案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杨春柏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杜海刚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王学伟  市发展改革局(金融发展局)局长
            赵吉庆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高士东  市政府办主任、督查室主任
            于志民  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市建投办主任
            赵殿玉  辽宁宏源建设投资集团董事长
            刘英铎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局长
            张汉明  市编委办主任
            李明江  市财政局局长
            李玉文  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忠仁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冬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康广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崔明杰  市税务局局长
            白宗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郝福银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白英俊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国琴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学军  市法院副院长
            杨树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副主任
            赵显利  市人行行长
            丛日光  市农信社理事长
            张景涛  市盛都村镇银行董事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王学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