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11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起草了《北票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提请北票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为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现向社会公示。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具体反馈途径如下:
联系人:郭磊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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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1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支持保护政策的绿色生态导向,贯彻农业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引导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加强我市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1. 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抓好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
2.典型示范、整体推进。对秸秆资源量、禁烧任务等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区域,经营者可平等申请相应支持,实行重点乡镇“整村推进”,打造示范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动面上工作,推进秸秆全域、全量利用。
二、目标任务
2026年,通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我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扶持壮大专业从事秸秆收储运的经营主体和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促进秸秆离田利用;建立完善的秸秆资源台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结合县域农业产业发展特点,探索形成具有县域特色的设施农业秸秆反应堆技术、北方冬季清洁取暖炉具分散式取暖技术、秸秆饲料膨化技术,总结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提升县域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三、重点任务和资金使用
本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89万元,主要以秸秆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和培育壮大专业从事秸秆收储运的服务体系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为重点,开展秸秆资源台账等进行资金匹配,实行补助资金总额控制、各项补助资金余额调剂使用,具体任务及资金使用如下:
(一)秸秆饲料化利用(260万元)
1.培育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收储运服务,壮大秸秆养畜产业,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变肉(200万元)。
补助环节:秸秆揉丝打捆离田、黄贮或膨化加工饲喂。
补助对象: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收储运服务经营主体、膨化加工企业和牛羊鹿养殖户。
补助方式:乡镇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申报、监管及验收。打捆离田的秸秆主要用于供应牲畜饲喂和饲料加工,经乡镇验收合格后,报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推广部。
补助标准: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项目补助资金总量及全市各乡镇验收合格总量均摊补助,最高补助20元/吨。
补助数量:50000吨(最终以乡镇验收合格总量汇总为准)。
补助金额:200万元。
2.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加工膨化饲料补助(60万元)。
补助环节:对从事秸秆膨化饲料加工、符合规定产能和技术标准的经营主体,均可按规定申请补助。推广秸秆膨化饲料加工,提高秸秆饲料利用率,鼓励加工饲喂膨化饲料。
补助对象:对从事秸秆膨化饲料加工、符合规定产能和技术标准的经营主体。
建设任务:全年计划加工膨化饲料5000吨以上,需消耗秸秆3000吨以上,可提高秸秆有效成分吸收率30%。
补助方式:由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乡镇负责验收。验收按秸秆膨化饲料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凭据(须为域内养殖户)及消耗秸秆、菌种菌剂、包装膜等凭据和储存方量计量,对消耗的秸秆和菌种菌剂等给予补贴。合格后报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推广部。
补助标准:200元/吨。
补助数量:3000吨。
补助金额:60万元。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180万元)
1.推广设施农业蔬菜大棚秸秆肥料化利用技术(30万元)。
补助环节:推广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将秸秆粉碎还田,每亩施入适量畜禽有机肥,再施入玉米秸秆1500公斤以上、每亩投入菌种菌剂10公斤。补贴秸秆微生物菌剂300元/亩,菌种菌剂集中采购,免费发放。
补助对象:设施蔬菜种植小区、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棚户。
补助方式:由项目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经乡镇验收合格后报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推广部,菌种菌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发放至项目主体。
补助标准:300元/亩。
补助数量:1000亩。
补助金额:30万元。
2.推广秸秆堆积腐解造肥试验示范应用(100万元)。
在北票市域内遴选5-8个乡镇适宜秸秆堆积腐解造肥地块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应用,由乡镇在本辖区内选择有意愿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进行试验示范秸秆堆积腐解造肥项目,每户最高标准1000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项目由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生产出的秸秆堆积肥供给试验示范区进行推广使用(若堆肥产出超出示范区需求可就近推广给示范区周边农户免费使用)。
补助对象:承担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应用试验示范项目的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
补助环节:用于采购菌剂(必须采购正规厂家耐低温的菌剂)、采购秸秆、采购粪便、运输物料、人员作业等费用。
补贴数量:计划实施4000亩。
补贴金额:100万元。
补助标准:每个试验示范项目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至少生产秸秆堆积肥500吨以上,每吨秸秆堆积肥补助250元,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补助方式:由项目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项目实施完成后,乡镇政府组织进行初验合格后向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社会公示无异议,向市财政局申请补贴。
3. 鼓励农事企业、种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50万元)
补助对象: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的农事企业、种养殖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等。
补助环节:用于补助采购菌剂、采购秸秆、采购粪便、运输物料、人员作业等费用。
补贴数量:2000吨,超出部分不予补贴。
补助标准:每吨补助250元。
补贴金额:50万元。
补助方式:由项目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项目实施完成后,乡镇政府组织进行初验,合格后向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社会公示无异议,向市财政局申请补贴。
(三)秸秆燃料化利用(49万元)
推广农户分散式清洁炊事取暖技术。
补助环节:建设农村生物质清洁取暖模式户220户。
补助对象:农村清洁取暖模式示范户。
补助方式:由所在乡镇提出书面申请,报至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推广部。政府采购,统一发放。
补助数量:220套。
补助金额:49万元。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6年7月—8月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6年9月
(三)实施阶段:2026年10月—2026年7月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6年12月—2028年8月
(五)公示与资金发放阶段:2027年1月—8月
(六)项目总结阶段:2027年8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乡镇及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重点县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马先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相关工作。
(二)加强技术支撑
加强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成立项目技术专家组。
(三)加强项目目标管理
2026年度,全市推进建设秸秆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
(四)严格项目申报管理、监督、验收及资金管理
1.自主申报
实施主体以秸秆综合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事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为主,在所在村、乡逐级申报。经所在乡镇政府审批同意后,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推广部备案。
2.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1)项目验收。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按照验收阶段负责验收。为确保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标准要求,乡镇政府要成立项目验收组,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组织专人对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保留好施工全程影像资料,要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验收结果要在当地乡镇政府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异议后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报送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部)。
(2)县级抽查验收。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抽调专家组织验收组对各乡镇验收合格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完成情况,按不低于项目实施主体总数10%的比例进行抽查验收(其中秸秆饲料化抽验比例不低于50%、秸秆燃料化不低于30%、秸秆肥料化不低于10%)。在抽查时,对已完工的“隐蔽工程”,由属地乡镇政府对实施过程及结果负责,验收组以查看内业资料及乡镇验收结果为准。
(3)资金拨付。对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市财政局按照审核后应补助的资金额度拨付。
附件:
1.北票市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2.北票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
3.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申请备案表
4.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表
附件1
北票市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 序号 | 项目 | 补助标准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万元) | |
| 1 | 饲料化 | 秸秆黄贮 | 20元/吨 | 50000 | 吨 | 260 |
| 膨化饲料 | 200元/吨 | 3000 | 吨 | |||
| 2 | 燃料化 | 生物质取暖炉(水暖空调管线配件等) | 2230元/套 | 220 | 套 | 49 |
| 3 | 肥料化 | 秸秆反应堆秸秆微生物菌剂 | 300元/亩 | 1000 | 亩 | 180 |
| 秸秆堆积腐解造肥 | 250元/吨 | 4000 | 吨 | |||
| 秸秆生产有机肥 | 250元/吨 | 2000 | 吨 | |||
| 4 | 其他 | |||||
| 合计 | 489 | |||||
附件2
北票市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
一、专家组名单
组长:武云东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郭磊彪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成员:刘长春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朱晓华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庄艳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高级兽医师
姜国明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张华仁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艺师
王祥龙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师
付冰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工程师
贾文杰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助理农艺师
李杨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李月 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部职员
二、专家组职责
1.宣传贯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对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区域政策创设、重大技术应用等进行统筹规划设计与重点系统研究。
2.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利用,做好试验示范区技术指导工作,保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
3.参与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专家评审、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实施提供专家意见。
4.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总结提炼秸秆综合利用县域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指导审核发布年度主推技术。
5.指导全市开展农户、市场主体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调查,准确掌握县域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
项目技术专家组管理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能源部),负责专家组日常工作。
联系人:李月 、贾文杰, 联系电话:0421-5392919、5392328。
附件3
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申请备案表
| 申报主体名称 | |||||||||
| 地址 | |||||||||
| 从事产业 | 产业规模 | (亩、头、只) | |||||||
| 法人 | 电话 | ||||||||
| 工商登记号 | |||||||||
| 申请补助内容 | 收储点收储运能力 | 膨化饲料加工设备 | |||||||
| 秸秆粉碎打捆离田 | 秸秆粉碎饲喂(黄贮) | ||||||||
| 膨化饲料生产加工 | 秸秆生物质清洁炉灶 | ||||||||
| 秸秆反应堆应用 | 秸秆堆积腐解造肥 | ||||||||
| 村委会意见 | 签字: (公章)年 月 日 | ||||||||
| 乡(镇)意见 | 领导签字: (公章)年 月 日 | ||||||||
附件4
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表
| 申请验收主体名称 | |||||||||
| 地址 | |||||||||
| 从事产业 | 产业规模 | (亩、头、只) | |||||||
| 法人 | 电话 | ||||||||
| 一卡通或银行账号 | |||||||||
| 银行账户(开户行) | |||||||||
| 申请验收内容 | 秸秆粉碎打捆离田(吨) | 秸秆饲喂(黄贮)(吨) | |||||||
| 秸秆反应堆应用(亩) | 生物质清洁炉灶(台) | ||||||||
| 秸秆堆积腐解造肥(吨) | |||||||||
| 村委会意见(秸秆离田) | 林缘地(确权地): 亩 “两高两线”: 亩 (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 ||||||||
| 乡镇验收组人员签字 | |||||||||
| 乡(镇)意见 | 领导签字: (公章)年 月 日 | ||||||||
| 抽查验收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