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6年7月30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胡建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作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406万元,达年度预算的59.1%,同比增收3,823万元,增长5.1%,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54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6.2%,同比增收4,616万元,增长9.2%;非税收入完成24,8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66.5%,同比减少793万元,下降3.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1.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24,49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8.2%,同比增加35,081万元,增长18.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9%,同比减收916万元,下降71.8%。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减少。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5,34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1.1%,同比增加32,210万元,增长245.3%。主要原因是超长期特别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大幅增长。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4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3.8%,同比减少6,169万元,下降96.3%。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规模大幅减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6,29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20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2.7%,同比增长9.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09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6.6%,同比下降1.3%。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5,15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2,63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7.5%,同比增长5.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2,52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7.3%,同比增长17.6%。
二、上半年财政工作推进情况
(一)多措并举强化组织收入,实现财政收入稳中有进
深化“以数治税”征管模式。建立财政、税务、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供电等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换各类涉税信息,对铁矿、金矿、膨润土、风电等重点税源企业开展动态监控,有效堵塞征管漏洞,减少税收流失。同时,持续开展欠税清理、偷税骗税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有力规范市域税收征管秩序,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上半年,税收收入完成54,545万元,增长9.2%。
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目录清单制度,执收单位依法依规开展非税执收,应罚尽罚、应缴尽缴;大力推进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利用,通过公开拍卖、公开出租、市场化处置等方式,盘活闲置办公用房、经营性国有资产等存量资产;严格落实“不收过头税”“不搞虚收空转”要求,坚决遏制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上半年,非税收入完成24,861万元,下降3.1%。
谋划项目全力争取资金。聚焦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坚持跑省进市,主动汇报我市发展需求和项目建设情况,精心储备、申报符合支持方向的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倾斜支持,为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补充财力。上半年,累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54,800万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专项债券19,540万元,置换隐性债务本金专项债券85,760万元,有效缓解我市财政收支压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财力支撑。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一般性支出压减要求,对全市各预算单位的一般性项目支出,按照不低于5%的幅度进行压减,全面压减培训、展会、论坛、非必要招商考察、大型活动等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格落实“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的管理要求,所有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坚持不追加预算原则,预算单位执行中项目支出一般通过预算调整调剂解决。
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始终把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从财力保障、机制完善、监测监管等多方面发力,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支出精准、足额到位。上半年,“三保”支出完成128,758万元,其中:基本民生支出61,418万元,工资支出63,769万元,运转支出3,571万元。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探索预算绩效“3+1”管理模式,即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所有部门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所有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探索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机制。上半年,完成2025年度单位整体绩效自评190家、项目绩效自评2051个。
(三)坚持民生优先投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统筹安排资金5,159万元,全力支持城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第三高级中学教学楼新建以及学前大班免保教费等重点项目,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现县域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
助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累计投入资金13,204万元,重点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及育儿补贴等民生领域,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
筑牢社会保障事业根基。精准安排资金47,563万元,全面覆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体专项补助、残疾人福利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退役安置以及高龄津贴等保障项目,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社会福利保障成果。
加快城市建设及住房保障步伐。统筹安排资金21,372万元,重点推进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绿化亮化及基础设施配套、采煤沉陷区区域避险搬迁安置、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等项目,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安排资金27,891万元,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项目、玉米单产提升工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累计安排资金5,400万元,实施牤牛河防洪治理工程、扎兰营子河河道治理工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累计安排支出3,415万元,主要用于县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巴图营以工代赈项目、一事一议和美丽乡村等项目建设,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农村振兴步伐。
(四)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筑牢财政风险防控底线
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开展全市2021-2025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压实监管工作责任,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上半年,完成监督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3,358.98万元,节约资金538.41万元,节支率4%。
严格开展政府投资审核。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结算评审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评审“守门把关”作用,着力核减不合理支出,深挖节约政府投资潜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财政资金拨付提供可靠依据。上半年,完成预算审核项目48项,涉及投资额7,994.57万元,审减额1,037.98万元,审减率12.98%;完成结算审核项目118项,涉及审核投资额11,666.76万元,审减额3,156.50万元,审减率27.06%。
稳妥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配合工信部门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一欠一档”进行全面核实确定,统筹使用专项债券、财力资金、闲置资产等,有序合理清偿中小企业欠款,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争取到位专项债券资金19,540万元,完成单笔50-200万元以下欠款清零任务,累计化解拖欠企业账款3.19亿元。
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控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全力争取国家化债政策,积极与国开行等金融机构协商降息,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2026年上半年,政府法定债务还本16,038.83万元,付息13,778万元。
上半年,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有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在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长的背景下,财政运行也面临若干深层次困难和结构性矛盾,主要体现为: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刚性攀升并存,财政收支矛盾持续加剧,平衡压力显著增大。税收增长放缓,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受收入进度和资金调度等因素影响,库款保障水平总体偏低,部分重点领域和民生项目的资金支付时效性有待提升。三是受历史积累和还本付息等因素叠加影响,政府债务化解任务依然艰巨。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紧盯收入目标不放松,全力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一是立足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打造特色品牌;加快矿山开采冶金、循环经济等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动企业协同发展;壮大清洁能源及储能产业规模,推动川州变二期、二道沟20兆瓦风电等项目建设,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持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财政收入。二是持续强化税源管控。深化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机制,紧盯重点税源企业,动态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税款缴纳情况,持续抓好欠税清理,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堵塞税收漏洞,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三是持续盘活存量资产。加大闲置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力度,挖掘国有资产资源收益潜力,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确保非税收入结构合理、增长平稳。四是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精准把握上级资金支持方向,做深做细项目储备申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专项债券资金,补充地方财力,缓解收支压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争取更多的资金保障。
(二)持续深化“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非必要支出
一是从严压减非必要支出。始终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不放松,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年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5%,“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严禁超预算、超标准支出。严格控制支出规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强化“三保”支出监测预警。始终把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毫不松懈抓好“三保”保障,继续坚持周监测、月调度,及时预警、调度资金,牢牢守住基层运行底线。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除突发应急支出外,一般不追加预算。加大闲置资金盘活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慢、长期闲置的资金,及时调整用途,统筹用于重点急需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覆盖范围,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加大低效无效资金压减力度,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三)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加快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项目支出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民生项目建设任务,尽早惠及广大群众。加强民生项目管理,提高民生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低保、各种惠民补贴,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见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民生政策宣传和落实,提高民生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三是持续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加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资金投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生态环保投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四)强化风险防控和财政监督,切实维护财政安全
一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规范专项债券管理,加快专项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加强项目收益监管,确保专项债券风险可控。二是持续推进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紧跟省财政厅、朝阳市财政局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数字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三是强化财经纪律监督检查。持续推进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惠民补贴发放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四是持续推进拖欠款项化解。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按计划完成年度化解目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