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民政局起草了《北票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草案)》,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为尽快推动实施方案出台,积极推进工作落实,请于2026年7月2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bpszmj5800118@163.com,联系电话:0421-5806558。
《北票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草案)》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多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国办函〔2026〕14号)、省民政厅《全省民政服务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辽民办函〔2026〕23号)以及朝阳市安委会《朝阳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朝安委发〔2026〕2号)等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我市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压紧压实养老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筑牢养老服务安全防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排查起底全市养老机构及各类涉老养老服务场所,深入排查机构登记备案、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服务运营、设施设备运行、人文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实行红、黄、蓝三级安全风险等级管理。坚持“升级改造一批、关停整改一批、转型发展一批”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压实各方安全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持续提升我市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运营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类养老机构,以及居民小区、村镇住宅内私自改造、小规模开展涉老服务的场所,全部纳入本次排查整治范围。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与全面摸底排查、建档立账(2026年7月中旬前完成)
1.动员部署。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专项部署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宣读本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的职责、排查标准和工作纪律,确保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迅速启动、扎实开展。
2.起底排查。全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大排查、大起底工作。
一是完善基础信息排查,建立台账。市卫健局梳理共享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信息、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共享涉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注册信息、市民政局梳理共享涉养老服务民办非企业登记信息,通过信息核验、乡镇场街走访摸排、群众监督反馈上报等多种举措,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基础信息台账。
(1)开展已登记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核查。全面核查市场主体登记的营利性养老机构,重点检查已经在市场部门登记的养老机构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按照规定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到民政部门备案,实际收住人数、服务场地、经营范围是否与登记备案信息相符。核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备案,是否存在超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登记事项变更后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核查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信息,已经在卫健部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机构,申请增设养老服务项目是否按规定备案,服务场地设置、人员配置、服务开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实际收住老年人情况是否与备案信息一致。
(2)开展违规服务“黑机构”排查。排查未依法办理任何登记手续,无营业执照、无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私自以“养老院”“养老公寓”“康养中心”“老年之家”等名义开设场所,接收老年人开展集中养老服务的;排查已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但未按照规定向民政部门履行养老服务备案手续,擅自开展集中养老服务活动的;排查假借“康养旅居”“日间照料”“老年托管”“健康养生”等名义,变相开展全日制长期集中养老托养服务,规避登记备案监管的无证场所。
(3)开展其他涉养老服务场所排查。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开展养老服务的区域,以及居民小区、村镇住宅中私自改造开展小规模养老服务的场所,一并纳入排查范围,摸清实际运营情况,补充纳入统一台账管理。
二是开展各类安全隐患风险排查,建立台账。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公安、消防救援、住建、市场监管及属地乡镇(街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排查,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逐户、逐项、全覆盖排查。
(1)开展消防安全问题排查。重点整治养老机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房间顶棚和内墙、外墙、屋面采用非不燃或难燃材料,老年人居室使用非不燃性实体墙分隔,房间隔墙未从地面分隔到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未按规定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设施停用失效,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未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劣质电器产品;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未针对失能老年人居住房间设置安全防护单元;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管理不到位,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吸烟和烧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在室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停放充电;“日巡查、月检查”和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堵塞消防通道,未针对失能老年人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未定期接受岗位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及养老护理员不掌握消防常识和组织疏散技能;医养结合场所中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未落实物理隔离、分区管理等问题;推动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率低且能力不足、养老机构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等问题。
(2)开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排查。重点整治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履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食品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场所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民政干部和养老机构负责人陪餐制度,提升服务水平。
(3)开展养老机构建筑安全问题排查。重点整治养老机构建筑设施经专业机构鉴定属于C、D级危房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违规收住老年人;养老机构未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手续,擅自投入使用或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违规改扩建,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符合国家标准;排查养老机构选址在河道、山洪沟边(有堤防河道,距堤防30米以内;无堤防河道,距河道管理范围100米以内),甚至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选址不当问题。推动解决位于洪水风险区、地质灾害危险区等高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安全等问题。
住建、消防、民政、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相关行业部门按照职责逐机构逐场所分别建立本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台账,明确具体问题、风险等级、整改方向及整改责任人。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基础信息排查台账和安全风险排查台账建立北票市红、黄、蓝分级管控总台账,做到底数清、问题明、方向准、措施实、责任清,实现台账闭环管理,为下一步攻坚整改、日常调度、督查督办、长效治理提供清晰依据。
(二)第二阶段:集中攻坚整改、分类处置(2026年7月中旬—9月底)
坚持安全底线,坚决避免“一刀切”。市直各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要严格对照第一阶段建立的“红、黄、蓝”分级管控总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整改,确保排查无盲区、整改有实效。
1.聚焦台账问题,开展靶向攻坚
各部门要联合发力,针对前期摸排出的各类隐患,逐项开展复核与攻坚整治:
(1)资质合规与无证经营整治。针对未备案、超范围经营及各类变相开展集中托养的“黑机构”,联合执法部门依法下达整改或取缔文书;对证照不全的机构限期补办手续,对拒不配合的依法予以关停。
(2)重大消防与建筑隐患整治。针对台账中列为“红色风险”的消防设施严重失效、电气线路严重老化、房屋结构不安全等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点复核机构是否落实停业整顿要求,整改资金是否到位,工程改造是否按图施工。
(3)食品、治安与运营规范整治。对照前期发现的食品留样不规范、监控失效、夜间值守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回头看”复查。重点核查机构是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完成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严防虐待老人、非法集资等风险。
2.严格分级管控,实施分类处置
根据安全风险等级,精准分类施策,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1)蓝色风险(立行立改):针对杂物堆放、标识缺失、台账不全、线路轻微不规范、消防器材摆放不规范等一般性问题,要求机构当日完成整改,不留死角。
(2)黄色风险(限期15日内整改):针对消防器材过期、通道临时堵塞、食材留样不规范、监控部分失效、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标准、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专班全程跟踪督导,到期复查验收,整改到位方可销号;逾期未整改的暂停运营。
(3)红色风险(立即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针对房屋结构不安全、消防手续缺失、消防设施严重失效、电气线路严重老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食品严重不合规、存在重大治安风险等问题,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停止接收新老人,严控现有老人安全,限期2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4)依法关停取缔情形(整治末期刚性清零):坚持安全底线,对以下四类机构坚决依法关停、取缔、撤销备案,做到应关尽关、不留隐患:一是无任何合法资质、未经备案擅自开展养老服务的非法机构;二是房屋为危房、违建,无法整改,不具备基本养老安全条件的机构;三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后仍无法达标、隐患无法彻底消除的机构;四是拒不配合排查整治、拒不落实整改要求、屡改屡犯、恶意拖延整改的机构。
关停前期,由民政部门及属地乡镇(街道)提前制定老人分流安置方案,按照“就近安置、自愿选择、平稳过渡”的原则,妥善分流安置入住老人,保障老人养老权益。关停后,各部门联合开展“回头看”,查封违规场地、注销相关证照,杜绝死灰复燃。
(三)第三阶段:总结验收、巩固提升(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领导小组对所有整改完成的养老机构开展“回头看”复核验收。对隐患清零、达标合规的予以销号并恢复运营;对逾期未达标、隐患无法消除或拒不配合的,依法启动关停取缔程序,妥善做好老人分流、场地清退及资质注销等收尾工作。全面梳理整治成效,汇总问题排查与整改数据,提炼优秀经验做法,深入剖析责任落实等共性难点问题,研究建立常态化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为养老服务清障护航。各相关部门发挥协同优势,对牵头领域整治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及时汇总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向工作专班报送相关材料。
四、各部门及属地工作职责
(一)北票市委政法委
1.统筹协调养老机构安全整治领域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力量协同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2.研判民办养老机构涉险涉稳突出风险,建立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统筹化解养老领域矛盾纠纷、涉老安全风险。
3.牵头推进养老机构平安建设,指导完善安防、矛盾调处、风险防控体系,压实平安建设属地、行业责任。
4.统筹整治期间维稳工作,协调处置关停分流、安全隐患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防范重大涉稳事件。
(二)北票市纪委监委
1.对本次民办养老机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紧盯各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履职尽责情况,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履职不力等问题。
2.聚焦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监管、隐患整改、关停处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包庇、违规放行问题机构运营等违纪违规行为。
3.受理整治工作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倒逼各单位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保障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4.督促相关单位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梳理整治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防线。
(三)北票市人民法院
1.依法审理养老机构安全侵权、服务合同、人身损害、养老诈骗等涉老民事、刑事案件,压实机构安全保障法律责任,严厉惩处虐待老人、重大安全事故相关犯罪行为。
2.妥善办理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对拒不关停、拒不整改的违规民办养老机构,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坚持先安置、后腾退柔性执行,保障入住老人基本养老权益。
3.建立涉养老机构风险线索移送机制,审判执行中发现房屋、消防、食品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抄送民政、消防、住建等主管部门,同步制发司法建议督促补齐监管短板。
4.参与整治期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托诉前调解平台处置老人安置、退费、人身伤害等纠纷,同步开展养老安全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引导机构规范运营。
5.落实涉老年当事人司法救助、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妥善平衡产权方、养老机构、老年人三方合法权益,防范关停处置引发群体性涉稳风险。
(四)北票市人民检察院
1.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聚焦养老机构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侵害老年人人身安全、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的隐患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2.依法惩治养老机构内虐待老人、养老诈骗、非法行医、重大安全事故等相关刑事犯罪,强化法律震慑,守护老年群体生命财产安全。
3.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行政监管缺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整改落实、补齐监管短板,健全养老安全治理体系。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提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五)北票市民政局
1.牵头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统筹协调各部门、属地开展联合排查、集中整改、关停处置全流程工作,统筹调度整治进度,汇总整治数据、台账、信息,按时完成工作总结上报。
2.负责核查民办养老机构备案资质、运营资质、服务管理制度、应急管理、人员管理等行业规范问题;督促机构完善养老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日常巡查台账。
3.牵头做好问题机构分类处置、停业整顿、关停取缔初审工作,统筹协调关停机构老人分流安置、过渡保障工作,维护养老服务秩序稳定。
4.负责整治全过程督导检查,对整改滞后、落实不力的机构约谈负责人,跟踪隐患闭环销号,建立民办养老机构常态化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北票市委宣传部
1.统筹做好排查整治期间的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及时地报道隐患排查、整改处置、老人安置等工作进展与成效,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建立健全涉养老机构安全舆情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及时研判、妥善处置不实信息与负面炒作,严防引发次生舆情风险。
3.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安全公益宣传与普法教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阵地,普及养老机构安全防范常识,提升全社会敬老爱老及安全防范意识。
(七)北票市公安局
1.负责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治安安全隐患,督导机构落实出入登记、访客管理、24小时值守、视频监控全覆盖等安防措施。
2.严厉打击养老机构内虐待老人、寻衅滋事、养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排查化解机构内部矛盾纠纷。
3.指导机构开展治安应急演练,规范安保人员履职行为,配合做好关停机构秩序维稳、现场管控工作,保障整治工作平稳推进。
(八)北票市司法局
1.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法治保障,梳理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违规处置、关停取缔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为联合执法、隐患处置、机构关停等工作提供法治支撑。
2.指导各职能部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关停公告等执法文书制作,确保排查整治执法行为合法合规、程序规范。
3.开展养老服务安全法治宣传教育,面向养老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普及安全生产、养老服务、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压实机构主体法治责任。
4.参与整治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服务,协助依法处置整治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九)北票市财政局
1.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统筹落实养老机构安全整治、设施改造、隐患整改、老人分流安置等相关经费,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监督管理民办养老机构各类财政补贴、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排查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违规使用涉老专项资金等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规范高效使用。
3.配合做好关停取缔机构财政资金清算、补贴停发等工作,规范涉老财政资金管理流程。
4.健全养老服务领域财政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资金绩效监管,助力养老机构安全规范化建设。
(十)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负责核查民办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用工合规情况,排查无证上岗、违规用工、未落实劳动保障、岗前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2.规范养老机构护理员、安保人员、医护辅助人员等岗位从业标准,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安全应急、职业素养等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安全履职能力。
3.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劳动用工领域风险隐患,妥善处置整治期间机构整改、关停引发的劳动纠纷、用工矛盾问题,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4.落实养老服务行业人才扶持、就业保障相关政策,助力合规养老机构规范化、专业化运营发展。
(十一)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1.负责核查民办养老机构经营场地用地性质、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手续合规性,排查违规占地、改变土地用途、无规划许可建设运营等问题。
2.排查整治养老机构违法用地、违规规划建设、擅自改变场地使用功能等行为,依法依规督促整改、查处违规用地问题,从用地规划源头防范安全隐患。
3.出具养老机构用地、规划合规性核查意见,为问题机构整改、关停取缔、资质注销等工作提供专业依据。
4.统筹规范养老服务场地规划用地管理,建立常态化用地监管机制,杜绝非法占用土地、违规改扩建等问题反弹。
(十二)北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排查整治养老机构违法建设问题,排查未经审批违规改扩建、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私搭乱建等行为,同步配合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违法违规治理工作,依法督促整改、拆除违建、恢复建筑原貌,从源头消除建筑与消防安全隐患。
2.负责规范养老机构户外市容秩序,排查整治违规户外牌匾、广告牌、破损标识标牌等乱象,清理违规设置设施,消除市容及附属安全隐患。
3.统筹做好问题机构关停配套整治工作,对关停取缔机构及时清理违规牌匾、违建设施,严防违规养老机构变相经营、死灰复燃,全程参与排查联合执法,筑牢建筑安全、城市管理双重防线。
(十三)北票市水务局
1.开展养老机构防汛安全排查,核查机构选址是否处于低洼易涝、河道行洪、山洪易发区域,检查院内排水管网、沟渠、防洪挡水设施运行状况,研判积水、倒灌安全风险,出具涉水安全核查意见。
2.建立汛情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推送雨情、水情预警,指导沿河、低洼点位养老机构修订防汛应急预案,配齐防汛物资,组织开展人员转移疏散演练。
3.对存在重大洪涝隐患且无法整改的机构出具风险认定材料,配合联合专班督促落实沟渠清淤、防洪加固等整改措施,参与隐患复核、关停处置相关工作。
(十四)北票市卫生健康局
1.负责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安全隐患,重点核查医养结合机构诊疗资质、医护人员从业资质、诊疗服务流程合规性。
2.规范养老机构药品存放、使用、登记及医务室诊疗行为,排查无资质行医、违规诊疗、药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杜绝医疗安全事故。
3.指导养老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日常消杀、健康监测、应急救治等卫生防疫制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展从业人员卫生健康、应急救护培训。
4.建立养老机构医疗健康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配合联合专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复核验收工作,保障入住老人身体健康和医疗安全。
(十五)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配合民政部门核查营利性养老机构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配合做好关停机构的证照注销工作。
2.深入开展机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检查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留样及餐具消毒等环节,严厉查处使用过期食材、违规加工及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储存及使用规范的监督检查,保障老年人用药用械安全。
3.全面排查机构内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以及燃气器具、用电设备的质量安全隐患,核查相关从业人员健康资质;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整改。
(十六)北票市信访局
1.负责排查整治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畅通信访诉求渠道,受理、登记、分流处置群众反映的民办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违规运营、老人安置等信访问题。
2.牵头梳理整治工作重点信访隐患,建立信访台账,协调相关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做好信访积案化解、矛盾疏导工作。
3.重点跟进关停机构老人分流安置、权益保障引发的信访问题,提前研判风险、制定预案,做好群众安抚答疑工作,严防越级信访、群体性信访事件发生。
4.汇总整治期间信访工作数据,分析信访形势,及时上报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保障排查整治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十七)北票市消防救援局
1.负责全面排查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核查2019年改革前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对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电气用火用气、消防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出具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2.指导机构开展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线路整改、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3.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整改不达标的机构,依法下达整改文书、责令停业整顿,依法依规实施消防领域行政处罚,配合做好关停取缔工作。
(十八)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
1.严格落实属地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摸清辖区内民办养老机构底数,配合各部门开展入户排查、隐患登记、整改督导工作,确保辖区机构排查无死角、全覆盖。
2.全程跟踪辖区问题机构整改落实情况,每日跟进整改进度,及时上报整改难点、堵点问题,协调解决机构整改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3.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关停机构入住老人摸底、分流安置、家属沟通、维稳安抚工作,严防舆情风险、信访问题。
4.建立辖区养老机构日常巡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抽查、隐患排查,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反弹和非法养老机构死灰复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属地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整治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部门、属地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细化工作分工,压实岗位责任,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
(二)坚持从严整治,狠抓闭环落实
严格按照隐患分级标准,实行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整改,所有问题必须做到“有排查、有台账、有整改、有复查、有销号”。坚决杜绝宽松软、走过场,对逾期未整改、整改不到位、拒不整改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坚决关停,切实守住安全底线。
(三)强化联动协作,提升整治质效
各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信息共享、问题共商、执法联动,形成整治合力。针对复杂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攻坚,高效解决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面完成排查、整改、关停、巩固全流程工作。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整治结束后,各部门、属地持续强化日常监管,建立月度抽查、季度排查、年度全覆盖检查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持续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全面提升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安全治理水平。
(五)严肃督导问责,强化工作落实
整治期间,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监管失职、整治不力引发安全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