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证字(2008)第0000053120、0000053121、0000053122号注销公告
更新日期:2026-06-29 信息来源:北票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游览:

依据申请人谭凤松、王庆芝本人提交的(2025)辽1381民初2470号民事判决书,(2025)辽13民终290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注销权利人孟繁明(211381****1616)持有的{北林证字(2008)第0000053120、0000053121、0000053122号}林权证,不动产坐落:三宝乡海丰村,面积分别为31.2公顷、2.4公顷、24.5公顷,合计58.1公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程序予以注销,原颁发的相关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时废止。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421-5051828。

 特此公告。

 

北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