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北票市卫生健康系统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6-06-25 信息来源:北票市卫健局     游览:

全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组织机构,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相关要求,鉴于人事变动和卫生应急工作需要,现将北票卫健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王炳文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温玉承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疾控局局长

王子琦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  丽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红十字会副会长

赵  宇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虎明    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夏  炎    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李  茜    市卫生健康局党风工作负责人

    韦  晔    市卫生健康局规财工作负责人

    荣  榕    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工作负责人

李刘军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工作负责人

徐彦秋    市卫生健康局中医工作负责人

李  想    市卫生健康局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和职业卫生、信息化工作负责人

齐  岩    市卫生健康局工会工作负责人

徐立辉    市卫生健康局基建工作负责人

宋文波    市卫生健康局疾控应急工作负责人

路  婧    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人

孟  灵    市卫生健康局人事工作负责人

丁云超    市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

马晓静    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工作负责人

李显志    市卫生健康局爱国卫生工作负责人

蒋大志    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付  鼎    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

孟  洋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吴冠男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阚鹏飞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金  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李  岩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刘志辉    市康宁医院院长

郭义峰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于宝晶    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管建霞    市药具站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市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的策略,领导指挥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部署及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与疫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执法监督组、新闻宣传组、物资保障组、监察组。具体组成人员与责任分工为: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由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市疾控局局长温玉承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疾控应急股。

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2、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处理。

3、组织专业培训和技术演练。

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汇总、上报、通报;

5、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

6、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文件的起草等公文处理。

二、监测与疫情处理组

责任科室和单位:市卫生健康局疾控应急股、爱卫办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2、负责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处理。

3、负责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疫点疫区消毒消杀、防护指导、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等。

4、负责组织对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监测病例的采样及运转、流行病学调查等。

5、负责实验室检测技术的落实与督导。

6、收集、汇总、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信息。

三、执法监督组

责任科室和单位:卫生健康局营商环境建设股、监督股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

1、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地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

2、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地区饮水卫生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地区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

四、医疗救治组

责任科室:医政股

主要职责:

1、负责协调、督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床诊治工作,拟定临床工作预案和诊断治疗方案。

2、组织培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床诊治师资。

3、组建、派遣医疗应急专家队伍。

4、收集、汇总医疗救治情况。

五、新闻宣传组

责任科室: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络。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和新闻稿件的审稿工作。

3、负责协调与安排新闻媒体采访。

六、物资保障组

责任科室:卫生健康局规财股

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资金、药品等物资以及技术支持方面的需要,协调有关方面给予保障。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护用品、设备、药品等物资的计划和采购工作。

3、负责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

七、监察组

责任科室:卫生健康局党风室

主要职责:

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中违法违纪、玩忽职守等案件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