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水利厅优化营商环境若干举措》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透明度换取企业的信任度,以公开促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权力清单公开化
全面梳理并对外公布: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等32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网络办理,全部在政务服务平台公示。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集成服务,明确每一事项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和权责范围,坚决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防止隐形壁垒。
二、审批服务便捷化
编制通俗易懂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精简办理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只提交一次材料,让群众只跑一次”,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审批全过程公开。企业可实时查询涉水事项的办理进度和结果,共享深化审批服务带来的便利。
三、监管执法规范化
一是执法依据与结果双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开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依据,事中推行“执法+服务+指导”在执法过程中提供技术帮扶,引导企业从“被动接受监管”转向“主动合规经营”。事后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二是推行“免罚清单”。公开“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不予处罚,以教育指导为主。推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给企业提供了纠错空间。
三是信用监管公开。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水务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好的企业在审批中实行“容缺受理”或“绿色通道”,让守信者一路绿灯。
通过深化政务公开,权力清单公开化、审批服务便捷化、监管执法规范化,打破政企之间的信息壁垒,构建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水利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激发市场活力,为可持续发展贡献水利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