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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辽宁朝阳白石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草案)》
更新日期:2026-04-16 信息来源:北票市林草局     浏览:

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关于加强辽宁朝阳白石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草案)》,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为尽快推动实施方案出台,积极推进工作落实,请于2026年4月23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bpslyj@163.com,联系电话:0421-5823356。


关于加强辽宁朝阳白石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草案)


为切实守护大天鹅等珍稀濒危鸟类的栖息繁殖环境,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现就加强辽宁朝阳白石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任务,全面强化生态保护治理措施

(一)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1.推进水环境治理:对保护区内及周边河流、沟渠开展清淤疏浚,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确保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全收集全处理,严禁未达标污水排入保护区。加强入湖径流全流域管控,严控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生态种植、绿色养殖模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2.开展栖息地修复:重点恢复湿地植被,人工增殖水生生物饵料,改善大天鹅觅食环境。对退化湿地采取地形整理、植被重建等措施,扩大适宜栖息地面积。极端天气下,由保护区管理部门组织科学投喂,保障大天鹅食物供应,严禁私自投喂行为。

3.清理违规设施:全面排查保护区内违法建设、养殖捕捞、旅游配套等人工设施,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关停违规码头、养殖场等,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二)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问责

建立“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组建专业巡护队伍,加大对核心保护区、候鸟集中活动区的巡查频次。运用视频监控、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实现全方位、全天候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开垦、填埋湿地、非法捕捞、猎杀鸟类、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规范人类活动管理

划定专门观鸟区域和路线,设置文明观赏警示标识,引导游客避免惊扰鸟类。提倡观鸟者文明观鸟,避免影响迁徙候鸟栖息,严格控制保护区内旅游规模。

二、明确职责分工,凝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

(一)市林业和草原局

统筹推进湿地修复、栖息地重建等核心工作;负责迁徙候鸟的监测、救助及保护,组织开展鸟类资源普查,建立物种资源档案;组织日常巡护管理;协调开展保护区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

(二)市生态环境分局

负责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监控水质、空气、土壤等指标,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严格审批保护区周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牵头开展生活污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指导周边乡镇(街道)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参与保护区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与修复工作。

(三)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保护区土地权属确认及用途管制,严格管控保护区范围内土地征收、转用等行为;指导开展保护区地形地貌修复,统筹推进退化湿地的地形整理、植被恢复等工程的公益性、生态保护性用地保障工作。

(四)市水务局

负责保护区外及上游流域水资源调度与管理,保障湿地生态补水需求,维持湿地合理水位;加强保护区外防洪工程建设与管理,避免防洪治理工程对湿地生态系统造成破坏,实现防洪安全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

(五)市农业农村局

指导保护区周边农户推广生态种植模式,减少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推广有机肥替代传统化肥技术;依法取缔保护区内及周边违规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行为,指导合规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牵头清理保护区内违规捕捞渔具,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湿地水生生物资源平衡。

(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指导保护区周边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格管控保护区周边村镇建设风貌,避免违规建房、乱搭乱建等行为破坏湿地景观和生态环境;配合推进保护区内违规建筑的拆除与清理工作,指导建筑垃圾的规范处置。

(七)市公安局

负责查处涉保护区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贩卖大天鹅等珍稀鸟类及其制品的行为;维护保护区周边治安秩序,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处置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突发事件;加强保护区周边道路巡逻管控。

(八)保护区所在乡镇

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辖区内保护区生态保护的日常巡查与隐患排查;负责宣传动员辖区群众参与湿地保护,协调解决保护工作中的矛盾纠纷;牵头清理辖区内保护区范围内的违规设施、杂物垃圾,组织开展生态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健全村级护林护鸟队伍,落实管理责任,实现保护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三、健全工作机制,保障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一)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建立健全北票市大天鹅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市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及保护区所在乡镇,要明晰职责分工,强化信息共享,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属地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保障措施

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市财政将保护区保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重点保障边界划定、生态修复、监管巡护、设施建设等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湿地保护。探索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因保护工作造成损失的农户、集体给予合理补偿。

(三)强化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宣教长廊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大天鹅保护知识,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开展“湿地保护日”“爱鸟周”等主题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保护工作,营造“人人关爱湿地、守护天鹅”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