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7月25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廖春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北票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企业总体效益情况
1.现有国有企业情况。北票市现有国有企业79家,其中,集团公司3家,分别是:恒源建设集团、宏源建设集团、民兴工程建设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企业76家。国有独资(全资)企业56家,法人独资企业10家,国有控股企业6家,全民所有制企业1家,国有参股企业6家。
2.国有企业总体效益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末,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684,264.53万元,同比增长6.12%。流动资产600,857.78万元,同比增长12.62%,占资产总额35.67%。非流动资产1,083,406.75万元,同比增长2.83%,占资产总额64.33%,其中:固定资产709,703.52万元,同比增长1.09%,占资产总额42.14%;在建工程224,010.53万元,同比增长0.97%,占资产总额13.3%,其他非流动资产126,383.65万元,同比增长18.55%。负债总额为803,713.14万元,同比增长3.46%,资产负债率为47.72%。所有者权益880,551.4万元,同比增长8.68%。营业总收入52,049.63万元,同比增长61.35%;营业总成本50,571.76万元,同比增长54.66%;实现利润-7,455.97万元,同比下降24.9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6.12%,实现保值增值。
3.国有企业债务情况。北票市国有企业承担政府融资债务未还本金241,759.78万元,其中纳入政府债务系统管理的债务12,708万元。国有企业经营性债务416,018.68万元。
(二)国有企业经营业务投向及布局情况
2024年现有实际经营活动的国有企业经营内容涉及市政、建筑、设计、水利、检测、光伏发电、基础设施开发、环境治理、粮食储备、交通等行业。其中:北票恒源建设集团主要业务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辽宁宏源建设投资集团主要业务为政府代建项目及承接各类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北票民兴工程建设集团主要业务为棚改小区的房地产及配套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及维修。还有部分国有企业没有经营活动,一部分是为包装项目而成立,一部分是为政府融资而成立,一部分因政策改变,而丧失经营条件。
(三)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我市国有资产存在着数量大、分布散、覆盖面广的特点,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市现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监管:
1.协议监管。根据2019年北票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国有企业监管方式的实施意见》(北政发〔2019〕11号),按照“监管全覆盖,监管实效性最大”原则,依据市国资局与国有企业签订的委托监管协议,继续由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监管。
2.集中统一监管。根据朝阳市国资委《关于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24年进一步做好北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总体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北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的函》,协调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办企业启动全面清查,未纳入统一监管的企业共有2家,分别是:北票市上园中心粮库、北票兴达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按照脱钩划转标准,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报请市政府基本确定拟脱钩划转企业名单、市场化处置企业名单、维持现行管理体制企业名单。通过公开选聘程序,确定清产核资或审计机构。召开清产核资或审计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工作范围、标准及重点关注事项,分配工作任务,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对2家拟脱钩划转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审计。截至2024年末,第三方辽宁隆中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和辽宁安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完成对上园中心粮库和兴达交通两家待脱钩划转企业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两家公司涉及场地租赁诉讼、资产权属、财务决算、往来账核销、土地税等未解决问题,已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将实施集中统一监管。
3.与巡察机构协作监管。北票市委巡察办与北票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机构与市财政局(国资局)协作机制的意见》(北巡办发[2023]6号),根据工作需要,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巡察,建立了市委巡察办、市国资局、与委托监管部门三方协作机制,加强了对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2024年,北票市国资局向市属国有企业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交易的通知》,转发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第32号令)及《关于修订印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北票各市属国有企业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严格贯彻执行文件要求,规范国有资产交易流程,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四)国有资产处置和收益分配情况
1.国有资产处置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报批制度,认真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按照申请、审批、评估备案、公开交易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杜绝暗箱操作,接受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对申请处置的固定资产坚持实地查看,核对账实是否一致,是否达到报废的标准,最大限度实现资产的剩余价值。2024年,完成资产评估23笔(资产流拍1笔,未实现处置收入,实际完成房屋出租22笔),实现租金收入42.15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我市老国有企业大多属于传统行业,规模小,盈利能力弱,普遍成立时间较早,承担的历史包袱和社会责任较多,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重,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没有税后利润,未能将税后利润按比例上缴,没有形成国有资本收益。
(五)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情况。
2024年,北票市政府按照朝阳市国资委要求,针对企业在不动产登记中遇到的问题,成立了北票市深入化解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组织北票市属国有企业及驻地央企,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北票市国有企业“解疑办证”问题台账》,截至2024年末,共需化解问题196个,其中:独立宗地问题数量139个,共涉及企业数量17家(县级国有企业9家,市以上国有企业8家);非独立宗地问题数量57个,共涉及企业8家(县级国有企业6家,市以上国有企业2家)。截至2024年末,已化解问题12个,未化解问题184个,化解率6.1%。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有公司严重依赖财政补助,缺乏市场竞争力。北票市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靠“吃财政饭”以维持经营,缺乏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我市国有公司承接政府投资类项目后,通常以转包形式分包给民营企业,由民营企业垫资施工,国有企业从中收取5%至10%不等的服务费,该种经营模式严重依赖政府信誉作为背书。近年来,随着我市财政状况日益紧张,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问题日趋严重,民营企业负担愈发沉重,起诉国有公司情况时有发生,国有公司账户经常被冻结,不但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也导致政府公信力严重下降。
二是国有公司资源过于分散,业务能力不专一,专业性不强。部分国有公司资产类型相同,经营内容相似,但却由不同单位分别监管,资源过于分散;部分国有公司营业范围广泛,业务能力不专一,专业性不强。
三是存在一部分空壳公司。部分国有企业设立目的为政府包装项目,后因政策发生变化,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导致公司自成立以来没有发生经营活动。
四是国有企业利润部分还未能形成政府投资收益。国有企业未按《朝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对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还未能形成政府投资收益。
三、下一步工作
(一)寻求对外合资合作
一是进一步发挥融资平台功能,通过市场化转型寻求赢利点,加强对外合资合作。二是全力推进国资国企资源整合、优化重组,加大国资国企对外合资合作力度。三是充分利用北票市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管理优势,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通过深化国企改革,组建北票城市建设发展集团、北票交通建设集团、北票农业发展集团、北票水务集团,改组北票新能源集团,保障辽宁宏源建设投资集团、北票恒源建设集团两个企业集团稳定运行。2024年我市争取到15.55亿债券,清偿了北票市供水公司等11家国有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将11家公司中不能注销的公司划入集团进行管理,将可以注销的公司一并注销。二是增强老企业的发展活力,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扶持老企业技术改造,切实提高效益。三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提升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三)规范国有企业管理
一是加强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对企业进行常态化法律法规宣传,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制定企业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增强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加强对企业业务合规性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切实提升企业依法运营能力。二是健全企业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国有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协调机制,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等统筹衔接,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提高监督效能。三是建立国企利润上缴制度。北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参照《朝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符合北票市国有企业实际情况的国企利润上缴制度,对国有企业当年税后利润进行分配,使政府投资真正转化为财政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