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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2024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
更新日期:2026-01-04 信息来源:北票市财政局     浏览: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725日在市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廖春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北票市属国有企业共79家,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684,264.53万元,比上年增长6.12%;负债总额为803,713.14万元,比上年增长3.46%,资产负债率为47.72%;所有者权益880,551.4万元,比上年增长8.68%;营业总收入52,049.63万元,比上年上升61.35%;营业总成本50,571.76万元,比上年上升54.66%;实现利润-7,455.97万元,比上年下降24.9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6.12%,实现了保值增值。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末,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224户,比上年减少4户。其中:行政单位81户,资产总额514,381.86万元,占41.34%事业单位143户,资产总额730,035.46万元,占58.66%。资产总额1,244,417.32万元,较上年增长2.63%;负债总额415,251.81万元,较上年增长11.65%;净资产829,165.52万元,较上年减少1.36%

我市流动资产313,718.86万元,较上年增长10.62%,占资产总额25.21%;非流动资产921,466.90万元,较上年增长0.09%,占资产总额74.05%,其中:固定资产净值151,753.06万元,在建工程59,194.93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678.88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699,983.76万元,政府储备物资42.83万元,文物文化资产3,749.13万元;受托代理资产9,231.56万元,占资产总额0.74%,较上年增长11.1%。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全市土地总面积441,875.68公顷。其中,湿地1,756.40公顷,耕地143,381.41公顷,园地7,554公顷,林地212,617.18公顷,草地25,292.3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532.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07.72公顷,水工建筑用地113.31公顷,水域11,871.04公顷,其他土地7,449.55公顷。

2.矿产资源。北票市成矿、赋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种类齐全,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50余种。能源矿产有煤、油页岩、地下热水等3种;金属矿产有铁、钼、镍、金等20种;非金属矿产有水泥用石灰岩、萤石、耐火粘土、石英岩、膨润土、珍珠岩、沸石等探明储量的27种。

3.水资源。2024年全市水资源总量36,195.2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5,966.8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17,947.9万立方米,潜水蒸发量228.4万立方米,河川基流量17,719.5万立方米。全市境内有大、中、小型水库15座,其中:1座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7座小一型水库和6座小二型水库。2024年末水库总蓄水量为53,171万立方米,比年初增加3,268万立方米。

4.森林资源。北票市四个国有林场分别是国有北票市大黑山林场、国有北票市大青山林场、国有北票市黑城子林场和国有北票市塔山林场。2024年国有林场森林总经营面积3.26万公顷,林地面积3.26万公顷,森林面积2.92万公顷,森林蓄积62.67万立方米;公益林面积2.54万公顷,商品林面积0.72万公顷,天然林面积1.45万公顷,蓄积量11.41万立方米。

二、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加大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企资源整合。为保障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全面清理“僵尸”企业,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对3家无实际经营活动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注销,减少国有资源浪费。

2.完善国企监管体系,提升资产监管水平。一是制定《2024年进一步做好北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总体实施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办企业启动全面清查,北票市上园中心粮库、北票兴达交通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因涉及场地租赁诉讼、资产权属、土地税等问题暂未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二是持续推动辽宁阳光国企平台建设,截至目前,辽宁阳光国企平台北票市上线企业共有8家,注册职工190人,信息发布总量440条,总浏览量为84,689人次,月职工活跃度及职工满意度均为99.87%。

3.摸清企业债务底数,促进国企健康发展。按照《朝阳市进一步全面摸排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底数工作方案》要求,启动第二批拖欠企业账款数据录入审核工作,统计核实拖欠主体156家,共录入债务监测平台拖欠账款1,433笔,拖欠金额共计240,752万元,其中:工程类欠款536笔,拖欠金额177,992万元;货物类欠款246笔,拖欠金额36,603万元;服务类欠款651笔,拖欠金额26,157万元

4.梳理企业遗留问题,推动企业“解遗办证”。按照朝阳市国资委通知要求,北票市成立了“北票市深入化解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北票市国有企业“解疑办证”问题台账》,截至2024年末,共需化解问题196个,其中,独立宗地问题139个,涉及企业17家,其中市属国有企业9家;非独立宗地问题57个,涉及企业8家,其中市属国有企业6家。截至2024年末,已化解问题12个,未化解问题184个,化解率6.10%。

(二)完善资产监管体系,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水平

1.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监管体系。一是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制定了《北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北票市行政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完善了管理制度,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二是不断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具体管理”三位一体的资产监管体系,要求各单位配备资产管理专门负责人,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共享共用和资产调剂机制,实现了国有资产有效利用和安全完整。

2.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账实相符。一是全面清查盘点。按照“以物对账,以账对物”的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逐一核对资产型号、数量等基本信息,注明存放地点,更新完善资产卡片信息,切实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实际情况。二是完成资产入账。在资产清查中核实确认的账外资产,经评估备案后及时入账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2024年共完成7个单位9笔账外资产入账工作,入账价值1038.6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6处,价值704.76万元;土地使用权2宗,价值333万元;轿车1辆,价值0.86万元。

3.推进资产盘活,提高处置收益根据《朝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要求,积极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对罚没资产、农村闲置校舍以及低效闲置公务用车等各类存量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建立了资产存量情况档案,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处置(出租)闲置资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收益,增加财政收入。2024年共完成闲置资产处置39件,实现处置收入121.68万元,完成资产出租11件,实现租金收入70.03万元。

4.强化车辆管理,提升保障效率。一是联合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对全市公务用车进行清查,清查核实低效闲置公务用车62辆。对车况良好的11辆公务用车,调剂给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凉水河乡政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另外51辆因车况较差,不能满足公务出行需要,为节约车辆支出成本,经市政府同意后,通过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处置,上缴处置收入29.15万元,实现了闲置资产的有效利用,节省了车辆购置费用,保障了公务出行需要。二是严格落实《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管理。2024年共配置车辆131辆,其中:新增车辆97辆,更新车辆34辆,保障了公务出行、执法执勤和事业发展需要。

(三)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有效利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夯实土地资源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积极推进土地要素保障工作。2024年批复项目用地6宗,面积34.52公顷;完成土地储备17宗,土地面积25.39公顷;划拨土地13宗,面积45.47公顷;出让土地55宗,面积19.31公顷,出让总价款4,488.76万元,净收益1,127.46万元;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57.88公顷,完成朝阳市下达的处置任务;年度新增闲置土地已全部处置完成;存量闲置土地处置4.68公顷,超额完成朝阳市下达1.724公顷的任务指标。二是严格落实各项耕地保护政策。牢牢守住209万亩耕地保有量和177.5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底线,以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核心,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进出平衡”。三是积极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北票市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现已通过朝阳市人民政府批复。

2.规范矿产资源管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是积极推进采矿证办理。2024年办理省级发证采矿登记28件,其中:采矿权新立登记2件,采矿权变更登记15件,采矿权延续登记10件;办理市级发证采矿登记1件。二是完成绿色矿山建设。2024年完成4个省级绿色矿山入库并在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示和4个市级绿色矿山验收并在朝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公示,2024年度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完成率100%。三是矿山恢复治理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春季客土植树已完成,朝阳市局组织验收已通过。北票市白石水库上游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项目主体工程完成率98.87%,除1号治理区完成主体工程98.1%、客土工程57.14%外,2至5号治理区已完成植树复绿等全部工程。四是持续加强执法监察力度。2024年共查处违法案件82件,上缴国库罚没收入328万元;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全市共上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问题7宗,已整改到位5宗,其余2宗已移交农业农村部门;打击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共立案查处盗采矿产资源案件2件,扣押盗采设备1台。

3.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落实监督管护责任。一是夯实“林长制”工作,建立护林员网格化监管责任区域,落实联防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晰、权责明确。二是创新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充分体现了森林资源的社会功能,减轻了国有林场的经济负担。三是加强森林管护队伍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管护水平。进一步落实护林员定点巡护制度,明确管护区域,加大对护林员巡视检查力度,定期召开联防会议,落实联防责任不断完善联防联治体系。四是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林场与护林员、灵活用工人员、营林生产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合同书,开展安全培训,对燃气都安装了报警装置,对用电、车辆、消防器材和燃气等定期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4.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利用。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4年全市总用水量为0.89亿立方米,低于控制指标0.99亿立方米;2024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45.98%,完成下降11.37%的指标要求;2024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31.77%,完成下降9.72%的指标要求。二是加强水资源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取用水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按照职责不定期的开展巡查工作。2024年共开展检查4次,检查企业17家,未发现违法取水的情况。三是规范取用水监督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并逐条整改,发现违规取用水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取得实效。2024年共计发放取水许可17个,审批取水量247.96万立方米;延续取水7个,取水量53.9万立方米。四是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2024年11月底完成费改税基础测算、档案移交等相关工作,初步建立起以税收为主,政府收费为辅的水资源收入体系。

三、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资产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国有企业数量过多,企业国有资产底数有待进一步厘清。2024年已将无经营空壳企业清理完毕,但一些企业因涉及特许经营项目、银行贷款、担保等因素无法注销。二是国有企业净利润未按相关规定上交,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投资未能转化为投资收益。三是资产质量有待进一步优化,资产效能发挥程度不高,个别企业盈利能力不足,部分企业出现亏损。四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资产管理体制薄弱,个别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基础工作仍较薄弱,资产管理缺位,资产管理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国有企业资产使用、处置等管理方面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资产管理基础薄弱,个别单位还存在“重购轻管”的现象,资产管理人员大多由机关内勤人员兼任,变动频繁,不清楚本单位资产状况,管理比较粗放。二是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还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将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未经前置审核先行购置,未按照单位的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进行购置,未经审批随意处置、报废资产,造成有账无实,存量不清、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问题。三是财务账务处理脱节,账务处理不及时。存在已交付使用在建工程迟迟不能转入固定资产的现象,有的单位基建工程完工后,没有及时按照基建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决算并做好资产移交,财务账务处理环节存在脱节,基建项目长期挂在“在建工程”科目,导致政府投资形成的资产没有登记在资产系统内,造成账实不符。四是资产底数不清,存在闲置现象。因部分单位缺乏足够的权属意识,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登记成本较高等原因,特别是农村学校的土地、房屋都未办理权属证明,导致闲置校舍不能得到有效盘活,不仅容易造成资产流失,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土地资源使用效能仍需提升。一是土地闲置浪费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以项目建设名义获取土地后,由于资金、技术等原因,项目迟迟未能开工,土地长期闲置,不仅造成土地资源浪费,还阻碍了其他优质项目的落地,导致土地使用效率低下。 二是耕地保护任务愈发繁重。随着经济的发展,耕地面临建设用地挤压、生态退化等威胁,坚守我市209万亩耕地保有量、177.5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底线任务艰巨。三是各种违法占地、用地问题突出。不少主体未经许可,私占耕地建设养殖场、仓库,或借设施农用地之名行非农建设之实。同时,监管漏洞致使查处难、整改慢,对土地资源造成严重破坏。

2.矿产资源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一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各自然资源所人员少,却承担辖区内众多矿山的监管任务,分身乏术。同时,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对新的矿产资源管理法规、技术标准掌握不足,在实际监管中难以准确发现和处理问题。二是监管技术滞后。因人工巡查效率低、覆盖面窄,无法及时发现隐蔽性强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不法分子在夜间或偏远山区盗采矿产资源;卫星遥感监测虽能提供大范围数据,但存在监测周期长、分辨率有限等问题,难以及时捕捉违法采矿的动态变化。三是执法力度不足。现行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相对较低,违法成本远低于违法收益,非法采矿者通过盗采获得巨额利润,而面临的罚款、处罚与其所得相比微不足道,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盗采问题的发生。

3.国有森林资源管护不够全面。一是森林资源监测体制还不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缺乏健全体系处理数据信息的能力,数据更新速度迟缓,影响工作效率的提升。二是缺乏良好的现代经营技术和专业知识。林场职工年龄偏大,专业技术人才匮乏,林场森林经营技术相对落后,缺乏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经营效果不佳。三是森林资源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森林资源管护站点少并且分布与资源分布不匹配,设施陈旧,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基础设施投入少,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4.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有待提高。一是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生活用水与工农业用水“争水”现象普遍存在,水事纠纷时有发生,水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二是政策法规体系的贯彻执行力度不够近年,我市相继出台了一些政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水资源管理规范化体系逐步建立,但是法规建立后的贯彻执行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公众自觉节水、保护水生态的意识和行动仍然不足,浪费水、污染水的现象依然存在。四是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不够完善。取水远程监控和地下水远程监测站网信息系统还不够完善,使监测数据参考价值弱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国有资产资源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断增强国企活力

一是根据全省融资平台数量压降及转型发展行动方案,按照“应撤尽撤、应合尽合”的原则及“每个县保留平台数量不超过3个”的要求,将我市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压降至3家。二是全力推进国资国企资源整合、优化重组,加大国资国企对外合资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北票市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管理优势,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三是通过深化国企改革,组建北票城市建设发展集团、北票交通建设集团、北票农业发展集团、北票水务集团,改组北票新能源集团,保障辽宁宏源建设投资集团、北票恒源建设集团两个企业集团稳定运行。四是增强老企业的发展活力,积极为企业争取上级相关政策和资金投入,扶持老企业技术改造,提高效益。五是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升资产监管水平

一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能。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优化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细化、动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效衔接,强化单位资产预算的监督管理。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直接支配”资产管理体制,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履行管理职责,严格制度执行,夯实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房产权属登记工作,有效破解部分房产不能办证难题,确保资产管理科学有序、规范高效。三是规范资产处置,优化配置管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规定,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处置资产,强化审批管理,实现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四是建立盘活机制,推进“三资”盘活。加快推进全市各类国有资产、资源和资金盘活利用,建立健全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公开出租和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利用效率,获取最佳的经济收益,增加财政收入。

(三)落实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强化自然资源资产监管

一是全面落实“三区三线”,提高规划保障能力。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严守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做好重点项目规划选址,提高规划保障能力。二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完成我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完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加强矿产资源勘查,持续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合理扩大勘查区块范围,结合矿产地储备情况,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投入矿产勘查开发。强化自然资源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加强与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配合衔接,提高卫片执法工作时效性。四是强化保护力度,提高经营效果。科学制定森林资源经营方案,做好林场内部森林资源、森林经营效果、林地生产能力、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等调查,提高森林资源信息整合、处理效率。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经营”原则,合理规划森林经营方案,提高森林资源经营效果。五是规范取用水行为,增强节约用水意识。严格贯彻落实《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严格用水总量和计划用水管理,落实节水评价工作,加大节约用水监督管理,使节水真正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条件,让节水成为行动自觉,引领全社会形成节水新风。六是争取资金支持,提高用水效益。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节水改造,组织企业申报节水示范项目,争取省和国家资金支持,不断完善水资源信息化管理,推进加密监测网络建设,提高实时监测水平,实现水资源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