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各相关文旅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市文旅广电视局制定了《北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各相关文旅企业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北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5年5月19日
北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沈阳“4·2”综合楼火灾、承德“4·8”养老院火灾、辽阳“4·29”餐饮场所火灾等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深入落实朝阳市、北票市安委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市文旅广体行业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准引领、示范带动、专项推动、督查驱动,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着力构建见底见边、见事见人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各文旅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全市文旅广电体行业系统火灾形势得到保持持续稳定。
二、成立领导组织
为了加强我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特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郝福银 局 长
副组长:李铁军 副局长
王 丽 副局长
兰晓莉 副局长
李冠儒 中心主任
张国静 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由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张国静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上级要求,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统筹调度工作进展,开展宣传报道,上报信息综合工作。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统筹安排工作。调度督导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信息,组织领导工作。(责任领导:张国静,牵头科室:营商建设股)
2.社会文旅场所隐患排查组:
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督导检查、隐患排查、督导整改、风险研判等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张国静 牵头科室: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产业股、营商建设股 责任单位:各企业单位)
3.文化文艺场所排查组:负责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川州演艺电影有限公司、艺术表演场馆等文化阵地的督导检查、隐患排查、督导整改、风险研判等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领导:兰晓莉 牵头科室:文艺股,责任单位:基层各单位)
4.体育场所隐患排查组:负责公共体育场馆、游泳馆、篮球馆、羽毛球馆等休闲运动场所,室内冰雪运动场所,体育系统主办或承办的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风险研判等安全工作。(责任领导:李铁军 牵头科室:体育股,责任单位:体育馆 )
5.博物馆隐患排查组:负责博物馆、惠宁寺等文博开放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督导检查、隐患排查、风险研判等工作。(责任领导:李冠儒,牵头科室:博物馆 责任单位:博物馆、惠宁寺)
6.纪念馆隐患排查组:负责纪念馆等文博开放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督导检查、隐患排查、风险研判等工作。(责任领导:王丽,牵头科室:文博股 责任单位:纪念馆)
7.广电台站隐患排查组:负责广播电视、融媒体场所、广播台站、北票广电分公司等单位的隐患排查、督导检查、风险研判等工作。(责任领导:张国静 牵头科室: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营商建设股 责任单位:融媒体中心、中国广电北票分公司)
三、整治内容
(一)共同部分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人;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栓、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置程序。
3.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有无堵塞、占用、封闭现象;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情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有无私拉乱接、老化破损现象;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热器具;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明火等现象;电气设备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5.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情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是否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6.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情况:是否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使其熟悉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二)分类整治
公共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体育场馆(含KTV、网吧、剧本杀等场所)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是否少于2个;场所违规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冷焰火;歌厅、舞厅及其包房内是否设置声音或图像警报;是否在营业期间违规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作业;营业期间和营业结束后,是否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是否违规大量存放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密室逃脱类场所是否落实"一键开灯、一键解锁"等安全防范措施。
旅游景区
景区木质建筑、栈道、摊位易燃可燃材料多,是否设置防火隔离带;景区的照明、游乐设施等电气设备是否进行维护和检修;是否存在游客违规吸烟、使用明火。
星级饭店
宾馆的客房内未配备应急手电筒、消防过滤式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未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客房内未设置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和楼层安全疏散示意图。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应急疏散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厨房油烟管道未定期清洗;客房内使用大功率加热设备,私拉电气线路;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厨房与其他区域未进行防火分隔;厨房内排油烟罩及管道未落实每季度清洗不少于一次的要求;使用燃气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切断装置;瓶装液化石油气未设置专用气瓶间。
文博单位、宗教场所
文物建筑焚香、觐香、油灯、烛火区周边是否堆放易燃物品;是否存在在非指定安全区域内烧纸、焚香、使用燃灯等情况;博物馆展品、藏品、商品在布展、撤展、存放、搬运时使用的箱、柜、架、盒及包装、填充所使用的纸张、棉花、木丝等可燃物是否及时清理;宗教场所悬挂的绸缎、经幡、企盖、帐幔等是否经防火阻燃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5年5月20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省、市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印发《北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实施全员发动。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2025年7月31日前)
1.各单位、各文旅企业自查。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各文旅企业要全力推动重点领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切实掌握本单位安全风险、重点部位安全现状,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单位确定1名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5月30日前报局营商建设股。
2.实施部门排查。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要摸清自己所负责单位领域消防安全重点场所基本情况,建立清单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分析研判各类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有计划的开展专项治理,严格依法履职,做到不漏一家,不缺一处,保证排查质效,压实管理责任,采取务实举措,切实消除风险问题。(5月30日前报局营商建设股)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2025年7月31日前)
1.实施清单管理。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要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各单位、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确保隐患问题整治到位。
2.形成工作闭环。对现有存量隐患问题,要专题调度,加快进度,确保尽快整治到位。对专项行动中新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一记录在案,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对一般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同隐患及场所情况,要分类别采取针对性措施,用好多种隐患治理手段,确保整治实效。
3.消除重大风险。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协同联动,形成推动隐患整改的合力,对发现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及时上报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行动(2025年7月31日前)
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各基层单位、各企业要依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重点工作内容。特别是加强文旅广体场所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本单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水平。采取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网络培训等方式,提升培训质效。
2.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各单位、各企业要依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等相关要求,按照各自领域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依法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文旅企业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文旅单位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技能水平。
(五)集中开展大宣传行动(2025年7月31日前)
1.丰富宣传载体。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各文旅企业要将本次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重点内容。综合运用各类宣传媒介,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在组织文化下乡活动,或前往企业开展业务工作期间,同步做好消防知识宣传工作,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节目以及宣传活动,推动消防安全知识进农村,进企业,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2.强化警示教育。要构建案例警示资源库,认真梳理汇总近年来各类重点场所的典型火灾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火灾案例和消防违法行为,解读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讲清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及法律责任。
3.加强实战演练。各单位、各企业可主动对接当地消防救援站、专职消防队,制定切实可行、可靠的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疏散预案,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升火情应对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各文旅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严格执法
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
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各文旅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报送至局营商建设股。请机关各股室、各基层单位、各文旅企业5月30日前上报监督检查台账清单,每周五前上报附件1(隐患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复查验收清单),每月24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宣传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7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