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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更新日期:2025-09-30 信息来源:北票市民政局     浏览:


北票市住民政局起草了《北票市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议,为尽快推动实施意见出台,积极推进工作落实,请于2025年10月7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bpdmb123@163.com,联系电话:0421-5586618。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和重要基础,对推进政府管理精细化、精准化、信息化建设,有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北票市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按照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的通知》(民函〔2006〕258号)精神要求,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后,北票市保留南山、台吉、城关、冠山4个街道。北票市原城区面积7.64平方公里(自然资源局数据),随着城区建设持续推进、规模不断扩容,当前急需勘定清晰的城区界线,以适应发展需求。北票市南山街道、冠山街道、城关街道、台吉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以下简称“街道勘界”)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勘界规程规范,充分利用国土调查、地名普查、林业普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等成果,基于高分辨率遥感影像,采用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全面核实南山、冠山、城关、台吉4个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形成反映界线实际走向的勘界协议书及相关图文表等成果资料,明确各街道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将街道行政区域界线法定化。

二、基本依据

(一)根据《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已明确划定或者核定的边界线,均不得变更,按照有关文件、协议、地图核对边界线。划定或者核定边界线粗略,未落实的地段,以有关文件、协议、地图为基础确定边界线。

(二)在历次国家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中,经当地双方核对一致的边界线,原则上应当认定。

(三)未划分过边界线,但已形成传统习惯边界线的地段,以传统习惯边界线为基础确定边界线。

(四)未划分过边界线,传统习惯边界线粗略、实地不清的地段,应当选择能够反映行政区域实际管辖状况的地图为基础,确定边界线:

1.双方对地图上的边界线认识一致的地段,按照双方一致画法确定边界线;

2.双方对地图上的边界线认识不一致,且实地并没有边界争议的地段,根据实地的行政区域管辖现状,结合自然地形确定边界线;

3.双方对地图上边界线认识不一致,且实地存在边界争议的地段,按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解决并确定边界线。

(五)街道勘界原则上要与自然资源权属相一致。特殊情况无法一致的,在划定边界线的同时,要明确跨越边界线的自然资源权属。对跨越边界线的地物、文物、自然保护区及不可分割的自然资源,在划分边界线的同时,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明确管理和使用的办法。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4日至9月29日)。组织召开界线相关街道、乡(镇)行政区域界线联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勘界准备工作。调查界线有无边界纠纷、争议等情况,有无历史遗留问题。形成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确定第三方具备乙级以上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界线勘定。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30日至10月15日)。组织开展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踏勘测绘工作,第三方测绘单位(其业务范围应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按照勘界测绘技术规范开展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由第三方测绘单位在2000坐标系1:10000地形图基础上,修测绘制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图,形成界线走向说明,踏勘登记表,界线登记表,GPS计算资料、边界协议书等相关文件资料。负责界线相关街道、乡(镇)签署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协议书,确保数据准确无争议,形成完整的勘界成果报市民政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5日)。组织召开界线相关街道、乡(镇)、市直相关部门行政区域联席会议。校验第三方测绘单位提供的勘界成果数据是否详实,有无争议,如有争议,由第三方测绘单位负责修正界线协议书。完成勘界成果数据整理和验收,第三方测绘单位形成完整的勘界成果资料报市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勘界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勘界中涉及的相关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街道勘界工作有序开展。

(二)周密部署,严肃勘界纪律。街道勘界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相关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科学安排好工作任务,制定好具体的实施方案,统筹兼顾好各项工作,确保街道勘界工作稳妥推进、如期完成。

(三)依法依规,确保和谐稳定。在界线勘界之前,各地必须维持边界地区现状,严禁借勘界之机引发边界争议。边界争议的处理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存在边界争议的,相关乡(镇)、街道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制造矛盾、设置障碍、干扰勘界工作正常进行或破坏边界地区和谐稳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

 

北票市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专班

 

组  长:赵宏伟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商铁成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胡建龙 市财政局局长

王殿新 市民政局局长     

郭景东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段海涛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瑞鑫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王景柱 市水务局局长

贺  然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吴建军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宋国波  南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青华  冠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臧明明  城关街道办事处主任

肖宏达  台吉街道办事处主任

崔庆利  凉水河蒙古族乡党委书记

解永军  台吉镇镇长

张文波  五间房镇镇长

王  超  三宝乡乡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殿新同志兼任。

 

附件2

 

北票市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工作专班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勘界的具体组织和日常工作,提供勘界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协办边界协议书的有关手续。

市财政局——审核勘界经费预算,批拨财政所承担的勘界经费,监督勘界经费的使用。

市公安局——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及时处理因边界争议引起的治安事件,依法处理破坏行政区域界线及标志的违法犯罪案件。

市自然资源局——提供勘界中所需的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资料和边界地区矿产资源分布、矿产权属争议及调处的有关资料。提供勘界中所需的工作地形图和矢量化数据,协调配合勘界测绘技术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和矿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勘界中土地资源权属争议问题和边界地区涉及的矿产资源权属争议问题。

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勘界工作中所需的农业资料,根据国家有关农业管理政策、法规,协助处理勘界中边界地区涉及的农业资源权属争议问题。

市林业和草原局——提供勘界工作中所需的林业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林业管理政策、法规,协助处理勘界中边界地区涉及的林权争议问题。

市水利局——提供边界地区水利资源的有关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水利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勘界中边界地区涉及的水利资源争议问题。

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提供勘界工作中所需的规划资料,以及勘界中所需的工作地形图和矢量化数据,协调配合勘界测绘技术工作。

各乡(镇)街道——协助提供辖区内历史边界资料,安排专人参与实地勘界,协助完成边界线的正式确认与备案,协助处理勘界中边界地区涉及的争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