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票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5-09-05 信息来源:北票市教育局     游览:


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全面压实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守住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底线,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北票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严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北票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9日

 

北票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辽教发〔2017〕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策部署,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将控辍保学作为巩固教育脱贫成果核心任务,依法实施义务教育,落实“依法、制度、质量、情感”控辍要求,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杜绝因贫、因学、因残失学辍学。

1.聚焦困难学生群体,建立帮扶机制,保障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并完成学业,消除因经济困难失学辍学问题。

2.把控辍学率指标,确保小学年辍学率为0,初中年辍学率在1%以下,实现“应入尽入、应返尽返”。

3.健全工作体系,无新增辍学学生,已劝返学生巩固率达100%,维护办学秩序和受教育权利。

二、主要措施

(一)压实责任体系,构建闭环管理机制

4.市级统筹部署:市教育局制定全市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建立“局长牵头、股室联动、学校落实”三级责任体系,明确各单位职责;规范学校和教师行为,严禁因违规办学、师德失范引发辍学。

5.学校主体落实: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生”责任包保网络,明确教职工控辍职责;建立辍学“日排查、周汇总、月上报”制度,发现学生缺课、辍学倾向或已辍学,1个工作日内上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教育局,确保信息不迟报、不漏报。

(二)深化思想认识,夯实工作推进基础

6.提高政治站位:各校要从“巩固教育脱贫成果、维护教育公平、保障民生福祉”的高度,深刻认识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7.细化工作方案:各校于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制定本校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建立控辍保学月报制度,确保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重点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困难学生等群体不因特殊原因失学。

(三)强化法治宣传,营造全社会共治氛围

8.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每年3月、9月定为“控辍保学宣传月”,各校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线上推送等形式,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解读控辍保学政策要求。

9.拓展宣传覆盖范围: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针对有辍学倾向学生家庭,重点宣讲“父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义务”,提高家长依法送学意识,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四)精准摸排走访,筑牢辍学预警防线

10.日常排查机制:各校严格执行课堂点名、考勤登记制度,对无故缺课学生,班主任当日内电话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对连续3天缺课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由班主任牵头开展家访,详细了解缺课原因,做好思想引导和劝返工作,留存《家访记录表》、影像资料等,纳入控辍保学档案。

11.规范报送流程:每月25日前,各校须报送经校长手写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控辍保学月报表》(含疑似辍学学生台账、辍学学生台账);每学期6月25日、12月25日前报送控辍保学工作总结;3月、9月“宣传月”期间,于月初5个工作日内报活动计划,月末5个工作日内报活动总结,确保工作留痕、数据真实。

(五)健全帮扶机制,从源头上防范辍学

12.结对帮扶行动: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重点为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实行“1名党员干部/教师+1名学生”结对帮扶,每周至少1次与学生及家长沟通,了解家庭状况、思想动态,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如对接救助政策)、学业困惑(如课后辅导),建立《结对帮扶台账》,动态跟踪帮扶效果。

13.特殊群体关爱:针对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制定“一人一策”送教上门方案,明确送教频次(每月不少于4次)、内容及师资,确保其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安排专人担任“代理家长”,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心理健康辅导,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

(六)完善台账管理,实现动态精准销号

14.底数摸排清零:开学前15个工作日内,各校联合村(社区)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逐一摸排,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15.辍学学生销号:对已出现辍学倾向或确诊辍学的学生,建立《辍学学生动态台账》,明确劝返责任人、措施及时限,劝返成功后及时销号;对建档立卡、残疾等重点学生,单独建立《重点学生信息台账》,细化管理措施,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效果好”。

(七)加强动态监测,严格学籍管理规范

16.学籍系统联动: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每月对“在籍不在校”学生进行逐一核实,区分“异地就学、休学、辍学”等情况,及时更新学籍状态,确保系统信息与学生实际情况一致。

17.学籍流转规范:对确认在外地上学的学生,督促家长15个工作日内办理学籍转接手续,严格执行“籍随人走”制度,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将建档立卡学生、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境儿童纳入重点监测名单,每季度核查1次,确保动态跟踪无盲区。

(八)优化教育教学,以质量留住学生

18.规范办学行为:各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或调整课程;改进教学方法,推行“分层教学”“情境教学”,提高课堂效率;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杜绝因学业压力导致辍学。

19.丰富校园生活:依托学生社团、运动会、文化节等载体,开展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校园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特长、发展兴趣的平台;建立学困生个性化帮扶机制,由任课教师制定辅导计划,定期开展课后辅导,帮助其提升学业水平,增强学习自信心。

(九)落实惠民政策,以保障阻断辍学

20.政策全面覆盖:严格落实“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100%享受;建立建档立卡、低保、困境儿童等群体的教育救助“绿色通道”,及时对接民政、残联等部门,落实助学补贴、生活补助等政策。

21.规范收费管理: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入学权利;健全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辅助设备和无障碍环境。

三、强化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落实责任

22.专项督导检查:市教育督导室联合教育局相关股室,每学期开展1次控辍保学专项督导,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随机访谈等方式,检查各校责任落实、措施执行、数据报送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3.考核结果运用: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年末教育综合评估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未完成控辍目标、工作推进不力或存在瞒报、漏报辍学数据的学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