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北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运行机制
市防减救灾委根据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需要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成立市应急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灾情评估、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防疫、道路交通保障、安全保卫、恢复重建、宣传报道等工作组并明确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灾害预警响应
市气象等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害预警信息,对可能出现的灾害进行预判分析。当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启动预警响应。预警响应启动后,视情况采取一项或多项响应措施。
三、信息报告和发布
各乡镇(场、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和《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
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成因,灾害造成的损失(人员受灾及伤亡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情况等),以及当地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等。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信息发布形式包括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要主动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发布信息。
四、应急响应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从重到轻依次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各级别有明确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启动条件调整及响应终止相关规定。
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过渡期生活救助:
在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灾害发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评估灾区的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市财政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拨付救助资金,指导灾区人民政府进行人员核定和资金发放。
(二)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地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保险理赔等多种途径解决。
解读单位:北票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冰 杨兴华
联系方式:0421-581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