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基本信息(李**)
更新日期:2025-06-13 信息来源:北票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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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李**
性别:男 年龄:**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无
住(地)址:内蒙古赤峰市**********
我局于2025年1月2日,对你违法采矿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在未取得合法采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1年10月,擅自在北四家乡王增店村房框沟违法开采铁矿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属于违法采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