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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文字解读
更新日期:2025-06-03 信息来源:北票市应急局     游览:


一、出台背景

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朝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事件,科学依法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制定《北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朝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朝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北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北票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道路和铁路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领域发生,需要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协助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统一领导,乡镇(街)政府、经济开发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按照属地管理和“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同时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4)依法规范,科学施救。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现场科学施救。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常态下的事故防范、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演练和评估等工作。 

解读单位:北票市应急管理局

解 读 人:许 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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