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北票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5-04-03 信息来源:北票市卫健局     游览: 次
市康宁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了科学规范的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杜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现象的发生,完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的建设,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24年版)》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现调整北票市精神病防治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守宝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温玉承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李兰芳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室主任
李刘军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工作负责人
庞国强 市康宁医院院长
许方尧 市康宁医院副院长
韩 伟 市康宁医院副院长
王忠霞 市康宁医院686项目办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精神卫生防治工作。
(二)康宁医院主要负责全市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工作和对各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培训及指导、督导考核、效果评价等。
(三)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各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随访评估、健康体检以及健康宣传等项工作。
(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康宁医院,康宁医院院长庞国强任办公室主任,王忠霞任副主任。
(五)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人事变动或分工调整造成人员变化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