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文件解读:北政司发〔2025〕2号 北票市司法局公告(第一号)
更新日期:2025-03-03 信息来源:北票市司法局     游览: 次
一、主要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及《朝阳市市本级行政处罚主体公告管理办法》(朝政办〔2006〕125号)的规定,市司法局对市本级具有职权执法资格的行政处罚主体重新进行了审核确认。
二、处罚主体
北票市2025年行政处罚主体共21个单位,分别为: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北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北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票市教育局、北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北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安派出所)、北票市民政局、北票市司法局、北票市财政局、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票市自然资源局、北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北票市交通运输局(北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北票市水务局、北票市农业农村局(北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北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北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北票市卫生健康局、北票市应急管理局、北票市审计局、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北票市统计局、北票市医疗保障局、北票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