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朝阳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12-19 信息来源:北票市司法局     游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明确我市的合法性审查部门和机构,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司法行政部门是市本级人民政府的合法性审查部门,负责市本级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所在地司法所初审后报市司法局复审。

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制机构是本部门的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本部门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的合法性审查机构负责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合法性审查机构建设,按规定充实审查力量,提高审查水平,做好审查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每季度末向市司法局报送本单位经合法性审查的相关材料情况(附件2)。

 

附件:

1.《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2.合法性审查材料统计表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通知

           合法性审查材料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