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关于调整部分河流河道管理范围的公告
更新日期:2024-10-23 信息来源:北票市水务局     浏览: 次
为加强河湖管理,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生态安全,维护公共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补充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治理工程、防护标准、河道现状等,对辖区部分河流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先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河流
巴图营子河、东官营子河、马达营河、北台子河、蒙古营子河。
二、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内容
1、河道管理范围:有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参考两岸堤防之间、两岸堤防及护堤地进行调整;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参照相关规定同时结合调查历史最高洪水位、设计洪水位、自然岸坎、治理工程及相关工程进行调整。
2、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倒垃圾、非法采取砂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坏水工建筑物、划界界桩及公示牌、防汛与水文设施;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禁止设置拦河渔具、圈养畜禽等行为。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开采砂石等资源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北票市部分河流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方案》
北票市水务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