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4-10-11 信息来源:北票市文旅广电局     游览: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现将《北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4年4月30日

 

北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朝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朝阳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严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朝阳市文旅广电局和北票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和“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精准聚焦大型游乐设施、高风险项目、新业态等领域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要时段等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游客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健全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二)主要目标。通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类文旅广体市场经营主体及公共文化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文旅广体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北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基层各单位、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营商建设股,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参考借鉴国家《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指导各类文旅广体市场经营主体及公共文化单位尽快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各类文旅广体场经营主体及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二)开展安全生产精准监督检查。畅通文化旅游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渠道,对反映的有关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核查处理。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及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无证无资质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不属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职责的,要按照安全生产、消防、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时抄告、移交有关部门。

(三)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能力。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面向行政管理人员、各类文旅行业市场经营主体及公共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安全工作政策文件解读,同时推动相关部门在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培训内容。聚焦文化旅游领域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指导督促各类文旅广体市场经营主体及公共文化单位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

(四)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指导旅行社做好“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工作,督促指导旅行社将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作为旅游安全全链条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订立用车合同时明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事项告知责任,提醒游客出行期间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汛期巡查,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的警示标牌,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细致摸排,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台账,加强整改闭环管理;配合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进各类文旅行业市场经营主体及公共文化单位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开展应急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等治理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开业前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治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相关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证书。

(五)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整治。聚焦重点时段文旅广体安全生产整治提升,在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主动加强与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的工作对接,会同各类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重点时期突发事件。加强联合检查执法,充分利用有关协调机制积极协调消防、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强化监管合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安全应急知识,提高文化和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加强旅游安全提示,通过门户网站、新媒体、在线旅游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出游提示和警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规范使用安全带,注意消防、交通等安全风险,提醒游客谨慎参与高风险旅游项目,不前往没有正式开发开放接待旅游者的区域游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攻坚目标、任务分工,成立工作专班;要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动态研判、信息汇总、情况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并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

(二)强化隐患整治。根据本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订监督检查计划,充分运用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紧盯重点企业、重点场所,持续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

(三)强化安全投入。主动向上级汇报文化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计划和工作进展,积极争取将所需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四)强化部门协同。主动与相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协同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

(五)强化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确定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负责跟进信息报送、情况等工作,与营商建设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