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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北票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草案)》文字解读
更新日期:2024-07-10 信息来源:北票市环保局     游览:


编制背景

为做好本市行政区域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与应对工作,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机制,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朝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朝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北票市人民政府结合我市辐射事故应急防治现状,在广泛征求了意见,形成了本《预案》。

编制目的

以提升本市行政区域内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与应对工作能力,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按事故等级及时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响应措施,及时、科学、准确、有效应对辐射事故,控制、减轻和消除辐射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辐射环境安全。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辐射事故应对工作。

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造成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环境辐射污染后果的事件。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处理、贮存、处置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3)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4)其他可能对我市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辐射事故或事件等。

 

解读单位: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北票分局

解读人:朱宝东

解读人办公电话:0421-5099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