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股室、队:
现将《北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北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坚决扛稳市场监管职责、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强化行纪贯通、纠治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形成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成果,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确保食材原料可溯源,确保餐饮具清洁卫生,确保从业人员有效管理和规范操作(以下简称“四个确保”工作目标),自即日起至2024年10月,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校园食品安全具有用餐群体敏感、供餐体量巨大、经营形式多样、责任主体多元、社会关注程度高等特点。2024年1月,市食安办等5部门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我市组建工作专班,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了一批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本次专项整治,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为主要对象,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反馈问题和专项行动发现的短板弱项为重点内容,针对农村、城市不同地区和小学、中学不同教育阶段学校供餐特点,在总结专项行动阶段性经验成果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把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向纵深推进。
(一)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工作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自查自纠
1.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供餐单位违规经营、供餐质量不高、供餐监管不严等重点问题,开展全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制定实施“三单工作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于6月17日前向市级工作专班报送自查报告。
(二)进一步加强有害生物防制
2.加强制度落实。监督指导中小学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按照《辽宁省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有害生物防制工作指引》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有害生物防制工作职责,按照“封六缝”“堵三孔”“四做到”防制要求,严格落实有害生物防制全流程闭环检视7项具体措施,安全员每日要对前日的食堂监控视频进行抽查并记录抽查情况;监督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将病媒生物防制作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必备内容,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监督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重点整改排水管道、通风窗口、裂缝地漏等区域漏洞,持续做好常态化防制。
3.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限时整改。对8月15日前仍未配全“三防”设备设施的学校食堂等经营主体要“零容忍、零懈怠”严肃查处,进一步提高惩治力度;对拒不整改和情节严重的及时通报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
4.提升防制水平。鼓励引进有资质和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病媒生物消杀、运用“AI识别”技术形成风险自动闭环管理,强化“技防”效能。
(三)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
5.配足洗消设备设施。监督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按照《辽宁省校园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指引》要求,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和餐饮具数量、大小、尺寸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能够正常运行。
6.加强清洗消毒管理。监督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完善餐饮具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清洗消毒环节操作,洗消人员掌握清洗消毒工序流程和要求,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采用手工方法清洗的,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的清洗流程,先刮掉餐饮具表面的食物残渣,用含洗涤剂的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后,用自来水流水反复冲洗餐饮具表面残留的洗涤剂,消毒前检查餐饮具表面,确认不滑腻,无泡沫等附着物。采用餐饮具自动清洗设备的,要保持洗碗机内腔和外部区域洁净,在洗碗机门的内外喷洒表面清洁剂,用高压水枪等去除污垢;对于污垢积聚严重的区域(如内腔死角、控制板、门封、把手等),要用细毛刷进行擦洗。定期对设备维护和校验,每天清洗大、小渣篮,用抹布或毛刷清洗内部残渣;每周拆下洗涤臂清洗,使用针状物疏通漂洗喷嘴,以免堵塞。要督促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以热力消毒为主,保证消毒效果。鼓励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每月采取快速检测或第三方检测等方式,验证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效果。
7.加强监督和抽检。加大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监督检查时要查看清洗消毒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清洗剂、消毒剂进货查验记录。抽检不合格情况及时通报同级教育部门。对于9月30日前清洗消毒设备设施配备不到位或不能正常运行的,责令整改并一律通报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
(四)规范大宗食材采购
8.提升采购管理水平。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建立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目录,与供货企业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借助信息化手段,定期公示供应企业和食材采购情况,建立使用电子台账。依托“食安辽宁”智慧监管系统,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重点原料(食材)采购实现“食安辽宁码”溯源管理。
9.建立评价退出机制。督促学校食堂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定期对大宗食材供应企业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现场评价,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企业。
10.强化进货查验管理。监督指导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按要求索取进货查验证明文件,确保货、票相符,原料(食材)可溯源。对使用来源不清、来历不明食品及原料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拒不改正和情节严重的及时通报教育和纪检监察部门。
(五)严格校外供餐单位管理
11.加强考核评价管理。配合教育部门督促学校提高校外供餐准入标准,确保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健全、制度适应性更新,供餐能力与规模符合用餐要求,签订供餐合同(协议)时明确约定退出的具体情形,严格实行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每学期开展考核评价,对发现有违反合同(协议)约定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行为的,督促学校及时启动清退机制。
12.执行交接验收制度。督促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餐食交接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对配送餐食进行验收,如实做好餐食接收记录,按要求做好餐食留样工作。
13.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将教育部门通报的校外供餐单位作为高风险经营主体,加大监管频次和执法力度。要会同教育部门建立供餐应急预案,确保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平稳、正常供餐。
(六)严查食品安全制度落实
14.聚焦监督检查重点。联合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制定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中小学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再次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学校食堂许可变更情况、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设施设备维护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5.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重检查、严惩处的原则,对发现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的,要加大惩处和曝光力度,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行政约谈。
16.深入推进社会共治。会同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或巡查,提升共治效能。要加强宣传,发挥食品相关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多措并举,组织开展营养健康、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物中毒防控、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活动,营造校园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项整治部署的各项任务。对于专项整治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考核验收未通过的,要运用“三书一函”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局组”研商,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重要情况及时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上级工作专班和驻局纪检监察组交办的工作任务、移送的问题线索等,工作专班要及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有关部门落实到位。
(二)加强统筹推进。统筹协调专项整治、专项行动、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等工作,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持续发力。建立通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跟进掌握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妥善处置各种渠道排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每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一次,每10天书面报告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需协调的事项。按《关于报送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的通知》(辽市监行发〔2024〕9号)的要求报送工作情况。
(三)注重部门协同。加强信息互通和部门合作,建立协商机制,定期开展风险交流会商,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掌握学校食堂新建、改建、扩建计划,掌握承包经营企业、供餐企业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信息。及时将学校食堂及其供餐企业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抽检不合格等信用信息通报教育、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强化与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部门联合穿透式检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和行纪贯通,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机关。
(四)规范信息报送。工作专班及时确定业务条线联系人及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人,每月1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表(附件3);每10天书面报送工作情况(附件4),首次报送时间为6月11日,后续每月1、11、21日报送。工作专班要认真梳理本地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解决的突出问题、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每周二前向市局工作专班报送至少1篇工作信息;7月26日报送阶段性进展;10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如遇节假日,请提前报送相关材料,材料的数量和质量将纳入年度考核)。
(五)确保工作实效。重点按照《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检查要点表》(附件5)开展中小学全覆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学校整改相关问题。《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检查要点表》检查一户填写一份,每周二报送本周检查的所有单位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检查要点表》电子版,市局实行挂图作战,收到一户销号一户,确保完成中小学全覆盖监督检查。
附件:1.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架构
2.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
4.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5.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检查要点表
6.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自查自纠任务清单(参考样式)
附件1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架构
一、工作专班架构
负责人: 刘建强 北票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国玉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牵头部门: 北票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中队
成员单位: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市场局办公室
二、工作专班职责
负责强化与教育、公安等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的横向协调联动;负责部署指导相关部门按时按量完成既定任务、实现既定目标、上报有关情况;负责定期调度、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负责定期编发简报,报告工作进展,并抄送市纪委监委;负责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附件2
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单位:(纪检部门) |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 |
单位:(市场监管部门) |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号 |
附件3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工作内容 | 具体项目 | 数量 |
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 重大案件查办(起) | |
惩处和问责违法违规人员(人) | ||
立案查处违法案件(件) | ||
责令整改(家) | ||
责令停产停业(家) | ||
吊销许可证(家) | ||
取缔无证经营(家) | ||
罚没金额(万元) | ||
移送公安机关(件) | ||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家) | ||
排查纠治监管不力问题 | 查找监管措施不完善问题(个) | |
查找责任不落实问题(个) | ||
查找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问题(个) | ||
落实行纪衔接机制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条) | |
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概况(描述) | ||
了解、运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 |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案件(个) | |
循线倒查涉案经营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问题(个) | ||
完善堵塞监管漏洞的长效机制 | 制修订法规规范(个) | |
制修订法规规范(名称) | ||
出台标准(个) | ||
出台标准(名称) | ||
其他成果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 月 日)
(参考模板)
一、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自2024年 月 日以来(上次报送日期),(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围绕6个主要任务进展情况,二是实现“四个确保”工作目标推进情况,三是“局组”研商情况,四是横向部门合作情况,五是线索移交、核查处置等情况,六是工作经验亮点等情况,如宣传、成果等)。
二、存在问题
三、需协调事项
附件5:
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检查要点表
被检单位名称:
序号 | 检查要点 | 检查结果(是/否) |
1 | 是否按照要求设置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 |
2 | 是否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风险管控清单。 | |
3 | 是否认真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不流于形式。 | |
4 | 是否将病媒生物防制、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和制止餐饮浪费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重要内容。 | |
5 | 实行校外供餐和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是否执行“双总监、双安全员”要求。 | |
6 | 供餐单位是否具备风淋装置及标注信息的设施设备。 | |
7 | 供餐单位是否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异物混入及出餐时间。 | |
8 | 是否符合“封六缝”“堵三孔”“四做到”防制要求。 | |
9 | 是否落实有害生物防制全流程闭环检视7项具体措施。 | |
10 | 是否每日对前日的食堂监控视频进行有害生物抽查并记录抽查情况。 | |
11 | 是否将病媒生物防制作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必备内容。 | |
12 | 是否配全“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备设施。 | |
13 | 是否引进有资质和专业化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对加工经营场所进行病媒生物消杀。 | |
14 | 是否运用“AI识别”技术形成风险自动闭环管理,强化“技防”效能。 | |
15 | 是否配齐配全与供餐人数和餐饮具数量、大小、尺寸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施。 | |
16 | 是否建立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 |
17 | 清洗消毒设施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 |
18 | 是否明确餐饮具清洗消毒岗位工作职责,规范清洗消毒环节操作流程。 | |
19 |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是否进行进货查验记录。 | |
20 | 是否将餐饮具清洗消毒作为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的必备内容。 | |
21 | 是否建立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目录,与供货企业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 | |
22 | 是否定期公示供应企业和食材采购情况,并建立使用电子台账。 | |
23 | 是否依托“食安辽宁”智慧监管系统,推进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重点原料(食材)采购实现“食安辽宁码”溯源管理。 | |
24 | 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宗食材供应企业评价和退出机制。 | |
25 | 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 | |
26 | 是否建立完善餐食交接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对配送餐食进行验收,如实做好餐食接收记录,按要求做好餐食留样工作。 | |
27 | 是否严格实行校外供餐单位评价和退出机制。 | |
28 | 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或巡查,提升共治效能。 | |
29 | 其他 |
附件6: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查自纠任务清单(参考样式)
序号 | 重点任务 |
1 | 供餐单位是否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食品级密闭运输容器;供餐单位是否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异物混入及出餐时间。 |
2 | 是否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
3 | 是否建立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
4 | 是否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
... | ...(根据本地实际自行增加相应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