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初中、高中,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发〔2024〕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组织实施
在辽宁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朝阳市教育局统筹领导全市中考和招生录取工作。北票市教育局和招考办分别组织考试、评卷和高中阶段录取工作。初中毕业认定工作由教育局和学校组织实施。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简称“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朝阳市和北票市招考办负责。
二、中考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4年中考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长 |
6月21日 | 9:00-11:30 | 语文 | 150分钟 |
15:00-17:00 | 数学 | 120分钟 | |
6月22日 | 9:00-11:30 | 物理和化学 | 150分钟 |
15:00-16:30 | 外语 | 90分钟 | |
6月23日 | 9:00-11:30 | 历史和道法与法治 | 150分钟 |
15:00-16:30 | 地理和生物学 | 90分钟 |
考查科目由学校合理安排时间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点设置
2024年中考分别设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和第三高级中学等3个标准化考点。
(三)考试科目设置
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口语考试)、物理(含实验)、化学(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含实验)、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13门课程为考试科目。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为考查科目。
(四)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考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朝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学科听力口语考试工作的通知》(朝教〔2024〕57号)要求组织完成。2024年中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英语学科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4/3计算。中考各科成绩和折算成绩出现小数的,均保留一位小数。中考总分值790分。
(五)命题和组织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口语考试)、物理(不含实验)、化学(不含实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含实验)科目由省统一命题,由北票市教育局组织考试。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按照省统一制定的考试方案实施,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终结性评价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其中,音乐,美术终结性评价考试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由北票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劳动教育终结性评价由学校组织。
外语听力口语考试以及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由朝阳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由北票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组织实施。可采取等级评价或以“合格”“不合格”等方式呈现。等级评价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六)音美劳等科目考试结果运用
1.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以等级评价方式呈现,划定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依据,成绩均达到C级以上(含C级)方可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2.综合实践(含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等级达到C级以上(含C等级)方可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3.考生在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两个考试科目的等级评价中,至少要一个科目等级评价达到B级以上(含B等级)方可被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报考北票市高级中学和尹湛纳希高级中学音乐或美术特长生,音乐美术考试等级要达到A级。
4.八年级参加中考的地理和生物学(含实验)成绩全省通用。已经参加过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或地理和生物学考试的考生,其获得的考试成绩纳入中考总分,不可以重复参加实验操作考试或笔试,重复考试成绩无效。
(七)初中毕业认定
依据初中课程的培养目标,结合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的实际以及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构建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初中毕业生素质发展的评价体系,即采取“
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认定初中毕业生是否具备毕业条件。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确认,具体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修业期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条件达到以下标准者准予毕业,由各初中学校颁发北票市教育局验印(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1.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等级评价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或成绩合格。
3.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应参加中考。参加中考获得有效成绩即可达到毕业要求。
4.对于因特殊情况未参加中考或参加中考无有效成绩的学生,其毕业成绩以每学期期末考试平均分计算,未达到合格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的,可以颁发毕业证。
(八)违纪考生处理的规定
对于在中考中作弊或违纪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招生录取
(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500人。其中:北票市高级中学875人,尹湛纳希高级中学875人,第三高级中学750人。
(1)特长生招生: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第三高级中学各招收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运动员25人、25人、50人;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分别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各14人(音乐美术各7名),共28人。
(2)示范高中普通生招生: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合计招收普通生1672人,其中:择优生167人,定向生1505人。定向生比例占我市示范性高中普通生计划的90%。定向招生执行《关于下发北票市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方案的通知(修订)》(北教发〔2022〕59号)文件规定。定向生指标在高中招生录取前公布。特长生和择优生录取后,将剩余的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重新排序,排名第1505名考生的分数减去12分,即我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实际控制分数线。
(3)第三高级中学普通生招生700人。
2.录取方法
(1)特长生的录取。特长生提前录取。3所高中特长生招生,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各高中具体承办,加试时间、内容、办法等另行通知。体育特长生由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到有意向的高中报名,示范性高中不得兼报,按照考生报名志愿录取;艺术类(音乐美术)特长生报名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录取成绩参与2所示范性高中学苗平分。艺术类特长生以排序第1700名考生的成绩降30分为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育特长生以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折半分数,作为学校录取体育特长生的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进线后,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额满为止。省示范性高中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单列,实际录取特长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时,不予补录。
(2)示范高中择优生的录取。特长生录取后,将其余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全市统一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67人。
(3)示范高中定向生的录取。特长生、择优生录取后,将剩下的每所初中具有示范高中志愿且享受定向招生待遇的考生分别排序,在定向生招生录取实际控制分数线以内,根据各初中定向生指标择优录取。如某初中没有择优生,也无定向生,可录取本校名次最高的考生1人。在定向生招生录取实际控制分数线内,某初中的定向指标没有用完,教育局收回,转为录取全市尚未录取的高分考生。操作方法:将全市尚未录取的具有示范高中志愿的考生按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示范高中招生只录取一次,录取后不到高中注册,出现缺额不再补录。
(4)示范性高中平分学苗方法。①考生名次排序办法:按考生志愿和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外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总分,高者列前;②将择优生和定向生按统考成绩、艺术类特长生按专业成绩分别排序,确定单双号,统一编组一次性平分。③双胞胎考生的录取。为促进两所示范性高中的均衡发展,有效解决择校热的问题,方便家长接送学生,允许双胞胎学生选择到同一所学校就读。尹湛纳希高级中学招生计划录取未满时,所有双胞胎考生可以申请到尹湛纳希高级中学就读,不提交申请的视为自愿参加平分学苗。尹湛纳高级中学招生计划已满时,双胞胎考生不再安排到同一所高中就读。
④组织北票市高级中学、尹湛纳希高级中学抓阄,确定单双号两部分学生的归属。
(5)第三高级中学普通生的录取。将示范高中录取后尚未录取的有第三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按中考成绩排序,按照招生计划一次性录取完毕。未按时到第三高级中学报到注册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补录。
(6)高中招生一律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录取,没有参加中考和没有中考志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根据高中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学生报考志愿填报情况等,统一划定北票市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报经政府同意后,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低于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的,任何高中不予录取。
3.批次招生、平台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为三个批次完成。第一批次由北票市教育局负责,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志愿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第二批次由朝阳市教育局利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共同完成对在全朝阳市设置招生计划的综合高中、民办高中的录取;第三批次由朝阳市教育局利用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完成对朝阳市全市第二批次未完成计划的补录工作。
4.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格审核普通高中新生学籍,高一新生电子学籍于10月30日前完成刷证注册,11月30日前完成新生和在校生备案,逾期不予办理。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新生实际就读情况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新生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坚决杜绝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等。
5.中考加分和降分规定。现役军人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援藏援疆期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加5分;烈士子女加20分。农村不再生育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5分。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严格执行考试总分减30分后录取,且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重点)高中招生的定向待遇。休学学生在总分中减10分录取。
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学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关于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
1.招生计划
2024年面向我市招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分为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两部分,在辽宁省下达招生计划后,教育局将及时转发各校。
2.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次序为先录取普通高中,再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五年制高职”的录取。没有报名参加中考,并且没有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的学生,高职学校不予录取。
(2)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只设一个学校志愿,两个有序的专业志愿。有师范类学校志愿的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毕业学校填报志愿,填写《朝阳市2024年初中起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表》。
(3)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省文件规定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有意愿报考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按文件规定和考生个人意愿填报志愿。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保证有意愿的考生了解、掌握网上填报志愿的方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4)成绩使用。“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四个学科,总分满分值为420分。有意愿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参加2024年朝阳市中考,以四科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并执行朝阳市中考加分的规定。
(5)考试名次排列办法:按五年制高职考试设定科目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高者列前;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高者列前。
(三)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各初中要高度重视职教中心招生工作,积极为职教中心输送学生。全市各初中学校都要按不得低于今年本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完成为职教中心组织生源的任务;职教中心要切实强化招生工作,拓宽招生渠道,在抓好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同时,还要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
1.招生计划
职教中心计划招生750人。
2.报名办法
5月中旬以后,由各初中学校组织有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愿望的学生预报名,5月15日至6月15日,各初中学校要专门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咨询日”,为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宣传和办理报名手续提供条件和服务。
3.录取办法
7月29日至8月14日,职教中心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规范管理
要高度重视中考和招生工作,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招生录取。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考试组织万无一失;严格落实中小学阳光招生行动和“十严禁”规定,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二)建立机制,防范化解风险
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建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高温、雷雨等自然灾害,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中考招生工作风险研判应对,坚持“处置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思路,按照属地化原则分层分类加强疏导管控,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三)加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
各校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市考试招生政策,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政策导向。密切关注有关网上舆情,加强舆论宣传,进行广泛的正面引导。职教中心要积极宣传办学优势,根据社会人才需求,优化专业结构,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北票市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