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清单——北票市司法局
更新日期:2023-05-19 信息来源:北票市司法局     浏览:

问: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办理程序

答:(一)申请人到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援助。

(二)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并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实和理由

(3)申请人的经济状况

(4)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证据材料清单

(5)申请人保证所提交的证明及证据材料属实的声明

书写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口头提出申请,由接待人员按上述要求记入笔录,申请人签字或捺指印确认。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3.申请人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劳资、人事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4.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援助机构自收到申请援助事项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决定:1.对符合条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书面决定,指派承办法律援助事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并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应签订法律援助协议;2.对不符合条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问:亲属关系公证办理指南

答:(一)申请人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本人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关系人已移居国外,需提供关系人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如关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主要办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三)开具单位

公安派出所、街道或居(村)委会,单位人事部门。

二、办理继承公证的程序

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将财产继承公证程序优化为5项:

1.公证事项咨询;

2.申请与受理;

3.审查与核实;

4.签署相关文件;

5.出具公证书。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

3.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涉及房产继承的提供房屋查档证明;

4.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含派出机构出具);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在证明上注明其在何时何地死亡,生前住址,并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不必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未能亲自到本处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6.继承人中有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7.依法可取得死者遗产的其他自然人,应提交其对死者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证明;

8.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9.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应提交确认此种关系的证明;

10.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的,可委托其他人办理,但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应写明其是否愿意继承该遗产;

11.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12.涉及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的,依域外文书的要求处理;

13.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主要办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7.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开具单位:

民政婚姻登记、公安、房产等部门


问: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是什么?

答: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_00.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