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发〔2022〕45号
北政办发〔2022〕45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票市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票市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票市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2〕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2号)《辽宁省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辽农办社发〔2022〕40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农用为主、多措并举,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强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以下简称“秸秆利用重点县”)建设,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健全监测评价体系,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释放生态红利,带动农民增收,助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抓好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促进耕地质量稳步提升,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

——典型示范、整体推进。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通过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打造示范样板,构建政策、工作、技术三大措施互相配套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推动秸秆全域、全量利用。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考虑秸秆资源种类、产量,秸秆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综合利用优先时序,合理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避免资源闲置或过度竞争。

——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等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三)目标任务

2022年度,全市通过深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以重点乡镇建设为引领,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显著提升。秸秆收储运体系不断健全,市场主体进一步壮大,通过建立完善的秸秆资源台账、建立健全监测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秸秆产业化利用结构得到更加优化。

二、支持范围、对象及方式

(一)项目实施范围及对象

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整市推进,重点乡镇优先的原则。申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主体必须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事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实行自主申报的方式,申报项目应具备相应的回收设备、运输车辆、加工场所等。

(二)支持方式

中央财政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秸秆利用主体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市政府根据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统筹安排,用于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等重点领域和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支持我市开展秸秆产业化模式试点,以秸秆饲料化利用为主,通过秸秆过腹还田增强土壤肥力。

三、技术途径

(一)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一是推进秸秆膨化技术应用,建设膨化饲料标准加工点,推广膨化饲料饲喂。按照区域优势发展的原则,优先扶持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兼顾扶持养殖规模场户生产、推广秸秆膨化饲料,全市计划新建6个膨化饲料加工示范点,由市政府统一采购饲料膨化加工设备,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明晰,主要包括秸秆来源、加工秸秆膨化生物饲料数量、销售数量、去向等相关详细信息制定管理措施,保证生产运行,形成秸秆膨化饲料生产加工利用区域亮点。二是加工和养殖利用。支持利用秸秆进行膨化、压块生产饲料和利用农作物秸秆进行养殖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养殖大户,加工利用秸秆的主体利用量要达到100吨以上,养殖规模要达到50头牛或200只羊以上。

(二)支持秸秆肥料化利用。在设施农业发达的乡镇支持棚菜秸秆利用,优先扶持设施蔬菜种植企业、小区、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和大户,应用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

(三)支持秸秆燃料化利用。鼓励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热等模式。改造后的锅炉燃料必须是农作物秸秆或者以农作物秸秆为主原料加工的生物质颗粒。

(四)建设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村集体或规模化养殖场(企业、个人),依托省级科技支撑机构、结合县域发展实际,通过合作社引领试验示范,建设2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一是选取村集体、规模化养殖场(企业、个人)建设标准化饲料生产加工展示基地。二是选取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乡村整治较好的村,推广低碳清洁能源,建设秸秆燃料化展示基地。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创新技术集成,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两个基地统一建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见附件4)。

(五)支持收储运体系建设。在交通条件便利、秸秆产量较大的乡镇,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规范化、规模化建设,申报收储运补贴的主体负责收储县域内新产生的农作物秸秆数量达到1000吨以上,要有储存秸秆的场地、回收和销售秸秆的相关档案材料。

(六)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选取玉米和高粱两个品种,每个品种各选3个乡镇5个行政村,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地块进行取样、制样、测算上报。计划在9月末至10月中旬秋收前进行取样,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的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

(七)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常态化开展秸秆资源产生和利用情况调查,准确掌握县域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认真做好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直接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数据填报、审核及提交等工作,抽取的120户农户无特殊原因尽量固定,企业秸秆利用量和还田量要全部普查。在秸秆台账填报过程中,强化数据核查,对调查数据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审核上报工作,摸清秸秆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

四、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运用5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项余缺调剂使用,根据区域位置及种植结构等特点,开展秸秆产业化模式试点,主推以秸秆饲料加工利用为主的饲料化利用,兼顾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谷比监测、资源台账建设等七种技术模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1.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以牛羊标准化小区、奶牛生产基地、规模化饲养场为重点,大力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积极推动秸秆过腹还田。加快秸秆膨化、颗粒饲料和直接粉碎饲喂技术,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运用中央补贴资金235万元。

补偿环节:一是支持新建秸秆膨化饲料加工基地。按照优先扶持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兼顾扶持秸秆饲料加工企业和规模养殖场生产加工,利用秸秆膨化饲料发展养殖业,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秸秆膨化饲料生产加工利用区域亮点,其中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组织购买秸秆膨化饲料加工设备,由政府统一采购,运用中央补贴资金120万元。二是秸秆饲料化生产加工和养殖利用秸秆补贴。秸秆利用量100吨以上,养殖规模要达到50头牛或200只羊以上。补贴标准为40元/吨,计划利用秸秆量2.8万吨以上,补贴资金115万元。

建设任务:

(1)建设6个膨化饲料加工示范点。

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台。

补贴金额:120万元。

补贴对象: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2)秸秆饲料化生产加工和养殖利用秸秆。

补贴环节:推广秸秆离田粉碎膨化技术,加工牲畜饲料,实现过腹还田,年消耗秸秆量在2.8万吨以上。秸秆利用量100吨以上,养殖规模要达到50头牛或200只羊以上。

补贴标准:40元/吨。

补贴数量:28750吨。

补贴金额:115万元。

补贴对象: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

2.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在设施农业发达的乡镇支持棚菜秸秆利用,应用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运用中央补贴资金75万元。

建设任务:在设施农业应用推广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1000亩(净面积),运用中央补贴资金75万元。

补偿环节:推广设施蔬菜实施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每亩消耗秸秆量1500公斤-2000公斤,补贴600元;使用菌种菌剂6-8公斤,补贴150元。

补贴标准:750元/亩。

补贴面积:1000亩。

补贴金额:75万元。

补贴方式:对于使用的秸秆、菌种菌剂费用进行补贴。

补贴对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

3.支持秸秆燃料化利用。结合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鼓励县乡镇机关、医院、学校、乡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运用中央补贴资金110万元。

(1)建设任务:重点依托“美丽乡村”,引领农民强化“低碳”意识,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清洁能源炉具70套(包括小型秸秆生物质燃料炉灶一体化设备、壁挂式热水空调及管件)、生物质清洁能源热风炉50台。

补偿环节:打造清洁能源示范村,采购120(台套)炉具和热风炉,由政府统一采购、安装。

①户用生物质清洁能源炉具:

补贴标准:2850元/套。     

补贴数量:70套。         

补贴金额:20万元。

补贴对象:示范村农户。

②生物质清洁能源热风炉:

补贴标准:4000元/台。      

补贴数量:50台。

补贴金额:20万元。

补贴对象:示范村农户。

(2)建设任务:鼓励乡镇机关、医院、学校、乡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秸秆规模加工企业生产加工成型的生物质燃料供暖。

补贴环节: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补贴乡镇机关、医院、学校、乡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使用秸秆成型生物质燃料。

补贴标准:100元/吨。

补贴数量:7000吨。

补贴金额:70万元。

补贴方式:销售凭证。

补贴对象:乡镇机关、医院、学校、乡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

4.建设展示基地。选择基础条件好的村(企业或主体),建设2个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秸秆饲料化示范基地和秸秆燃料化示范基地,示范展示秸秆利用新技术、新成果,推广可操作、能落地的秸秆利用模式。基地统一建立“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见附件4)

(1)秸秆饲料化展示基地。

补偿环节:秸秆离田量1000吨以上,推广使用秸秆膨化饲料技术,膨化饲料加工消耗量2500吨以上。

补贴标准:40元/吨。

补贴金额:10万元。

补贴对象: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合作社、家庭农场。

(2)秸秆燃料化展示基地。

补偿环节: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清洁能源炉100户以上、热风炉50台以上,秸秆规模加工企业、合作社利用玉米、高粱等农作物秸秆,生产加工成型生物质的燃料供应农户使用。

补贴标准:100元/吨。

补贴数量:1000吨。

补贴金额:10万元。

补贴方式:销售台账及凭证。

补贴对象:示范村农户。

5.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继续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一步规范收储运场所,配齐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市场化、制度化管理,促进秸秆后续利用。

建设任务:新建年收储秸秆5000吨的收储运点4个、年收储秸秆1000吨的收储运点5个,计划收储秸秆2.5万吨。

补贴环节:按照收储运体系回收农作物秸秆离田量计补,以验收后达到标准的为主体。

补贴标准:20元/吨。

补贴金额:50万元。

补贴对象:秸秆收储运组织。

6.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秸秆还田监测工作的通知》,按照农作物草谷比操作规范,在我市重点调查玉米和高粱两个品种,各选3个乡镇5个行政村,每个村选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地块进行取样、制样、测算上报,两个品种共选20个地块。计划在9月末至10月中旬秋收前进行取样,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于2023年4月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支撑,运用中央资金5万元。

补贴环节:用于玉米和高粱赔偿费用和机械(人工)收割、运输、储存、烘干、检测等费用。

补贴金额:5万元。

补贴对象:涉农企业或合作社。

7.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秸秆资源产生和利用情况调查,责成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开展技术指导,进一步规范调查方法和操作流程,抓好质量控制,摸清资源底数,准确掌握县域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认真做好农作物秸秆产生量、直接还田量、离田利用量等数据填报、审核及提交等工作,确保数据科学有效,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秸秆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按照分级审核负责制的原则,于2023年4月底前完成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平台审核上报工作,摸清秸秆资源底数,掌握利用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扶持政策和规划等工作提供依据。

8.采购相应社会化服务、宣传培训。向有关社会化服务组织采购相应社会化服务补助,开展相关技术研发、试验示范等技术支撑服务补助以及宣传培训等。

五、遴选方式

(一)自主申报

实施主体以秸秆综合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事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为主,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组织专家组评审选定,往年已通过评选且无违规行为的实施主体不再进行评选,可以直接申报。今年新建设的需各申报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属地乡镇进行自主申报,并提供申报主体依法注册、备案及实施能力等证明材料,供专家组综合考评,经专家组考评合格后方可按要求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如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不得申报项目。

(二)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经市农业农村局确认后取得补贴资格的利用、收储主体,按照要求及时报告秸秆收储利用量,建立秸秆收储利用台账,自觉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跟踪监督。

1.乡镇自验。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由乡镇政府负责核查项目申报单位在本乡镇内秸秆处理的面积和数量,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2.县级审核。在乡镇政府初验基础上,市政府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立专家验收小组对各乡镇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主体项目的完成及申报补贴资金情况进行审计、核查。

3.资金拨付。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将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拨付资金。

六、进度安排

(一)项目准备阶段:2022年7月-9月

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等工作。论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的可行性,有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方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4月

经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并备案的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承担主体,在2022年10月—2023年4月期限内,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承担主体申报材料的建设内容,进行施工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按标准如期完成。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3年5月-6月

北票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完工后,为了确保项目建设验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项目建设符合标准要求,首先由项目承担主体进行自我验收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自检合格后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项目验收,再由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承担主体进行验收。

(四)补助资金公示与发放阶段:2023年7月

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通过全面验收后,对所有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金额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复核且合格后,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兑付补助资金,确保各项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五)项目总结阶段:2023年7月

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领导小组认真总结秸秆综合利用经验、效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长效机制,完善构建秸秆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完善建立监管责任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配合,有效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宣传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强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创造有利条件。

 

联系人:赵立杰,联系电话:0421-5392351 18040296688

 

附件:1.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北票市秸秆利用补偿机制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3.2022年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任务指标

4.2022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5.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名单及职责

6.2022年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申请表

7.2022年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申请表

8.北票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资金使用表

附件1 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付宗义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  鼎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玉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学伟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廖春涛   市财政局局长

刘向民   市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李玉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建设期间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附件2 北票市秸秆利用补偿机制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鼎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玉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李爱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路合坤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孙立军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童学  市财政局农财股副股长

赵立杰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公室主任

张立奇  市农业农村局粮改饲办公室主任

王祥龙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公室副主任

贾文杰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公室职员

    北票市秸秆利用补偿机制协调小组负责全市乡镇秸秆利用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查验、审批等工作。


附件3 北票市2022年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指导性指标

 

县(市、涉农区)产出指标水稻秸秆还田面积(万亩)黑土地保护秸秆还田面积(万亩)
编制2022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套)以县为单元建设秸秆资源台账(套)秸秆利用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数(个)形成有效利用模式
秸秆沃土模式(个)秸秆产业化模式(个)

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个)
北票市11≥90%2——1——————

注:秸秆产业化模式指在县域范围内,以饲料化为主导方向,构建形成可持续运行的产业发展模式,50%以上的秸秆实现离田利用。

 

附件4 2022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标牌样式

图片1.png 

附件5 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名单及职责

一、专家组名单:

组  长: 赵立杰   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农艺师

副组长: 汤喜林   市畜牧推广站正高级兽医师   

成  员:  刘长春   市蔬菜站正高级农艺师

         黄  河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艺师

         姜国明   市农机推广站高级工程师

         王祥龙   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工程师

         郑淑荣   市蔬菜站高级农艺师

二、专家组职责:

1.宣传贯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对北票市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区域政策创设、重大技术应用等进行统筹规划设计与重点系统研究。

2.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利用,做好试验示范区技术指导工作,保障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

3.参与全市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专家评审、督导考核和绩效评价,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实施提供专家意见。

4.指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总结提炼秸秆综合利用县域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指导审核发布年度主推技术。

5.指导全市开展农户、市场主体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调查,准确掌握县域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建立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

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办公室,负责专家组日常工作。

联络员:王祥龙   0421-5392351  13130844399

 

附件6 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申请表 

申报主体名称
地 址
法 人
电 话
工商登记号
申请补助内容收储点仓储面积(m²)
收储设备(台、套)
秸秆膨化饲料加 工设备(台、套)
场地硬化面积(亩)
秸秆离田消耗量(吨)
秸秆颗粒燃料(吨)
安防措施是否齐全
土地建设手续是否健全
秸秆反应堆技术应用(亩)
秸秆膨化饲料消耗量(吨)
村委会意见 签字:              (签 章)年   月  日乡(镇)政府意见年 签字:   (签 章) 年   月  日
专家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签字:       (签 章)年  月  日                 

附件7 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请验收主体名称
地 址
法 人
电 话
工商登记号
申请补助内容收储点仓储面积(m²)
收储设备(台、套)
秸秆膨化饲料加 工设备 (台、套)
场地硬化面积(亩)
秸秆离田消耗量 (吨)
秸秆颗粒燃料(吨)
是否具备安防措施
土地建设手续是否健全
秸秆反应堆技术应用(亩)
秸秆饲料膨化消耗量(吨)
竣工时间
乡(镇)政府意见 领导签字:  (政 府 签 章)     年    月   日 专家 组意见            年       年  月  日

 

附件8 北票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资金使用表 

序号建设任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万元)
1秸秆饲料化利用膨化饲料加工示范点20万元/处生产加工和养殖利用秸秆40元/吨275
2秸秆肥料化利用300元/亩75
3秸秆燃料化利用2850元/套70套、4080元/台50台;100元/吨3000吨70
4展示基地秸秆饲料化展示基地10万元秸秆燃料化展示基地10万元20
5秸秆收储运体系20元/吨50
6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55
7采购相应社会化服务、宣传培训55

合  计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