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发〔2022〕18号
北政办发〔2022〕1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房屋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房和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全面开展全市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2年5月9日

  二、工作内容

  (一)排查范围

  1.城区内所有既有房屋建筑和在建建筑。重点排查在建建筑是否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开工建设;既有建筑是否存在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改扩建、擅自加层、违法违规投入运行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私挖乱改等问题;工程建设项目和各类经营场所是否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

  2.各乡镇商用建筑和经营性房屋。重点排查农房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建设手续,房屋用途及安全状况。

  (二)排查重点

  1.城区内所有自建房屋;

  2.农村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建筑;

  3.北票市域内所有老旧危房。

  (三)排查内容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使用预制板的城区自建房屋和农村经营性自建房;

  2.未经审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用于经营的自建房和擅自加层、改扩建的违建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经营的房屋;

  3.农村用作经营性场所的自建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既有农房,特别是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未达到抗震设防烈度的农房;

  6.乡村公共建筑及公益事业活动的房屋;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区、煤炭采空区等区域的自建房。

  三、落实整治措施

  一是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区自建房屋和农村房屋进行安全鉴定;

  二是对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场所,农村经营性自建房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依法清人、停用、封房;

  三是对鉴定为C级或D级的隐患房屋,由各乡镇街对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下达《农村(城区)隐患房屋告知书》,告知房屋安全等级,提出整治意见和整治期限,并在房屋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动态监管;

  四是各乡镇街应监督隐患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签订《农村(城区)隐患房屋整治承诺书》,明确房屋隐患整治方案和时限,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五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以及违法违规加建、改建、扩建造成安全隐患的违建部分,依法予以拆除;

  六是对长期闲置、年久失修的农村隐患房屋,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加贴封条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人员靠近发生险情;

  七是各乡镇街要建立隐患房屋安全巡查监管制度,对易发生安全隐患的房屋,要重点巡查,及时提醒产权人(使用人)维护维修,消除隐患;

  八是对存在隐患的房屋要建立整治档案和包保责任制,实行一户一档,逐户明确整治方案,督导产权人(使用人)整改,做到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

  九是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取得审批手续擅自开工的勒令立即停工整改;对存在改扩建的部分依法予以拆除,对严重破坏房屋结构安全、对地下空间擅自私挖乱改的限期恢复,对未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擅自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发现在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形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压实安全责任。各乡镇街要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体系作用,认真组织乡村(社区)网格员逐村(社区)、逐楼、逐户开展排查工作,同时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标对表做好问题整改,依法依规处置违法建筑,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每日15时前将当天排查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各街道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管股,各乡镇报送至市规划局村镇科)。

  (二)周密开展排查。各乡镇街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和整治档案,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排查时间、人员、照片、结论等工作记录,相关资料留存备档备查,5月9日15时前将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分别报送至市住建局和市规划局。期间,按照职责分工,市住建局将会同市规划局、市城管局、第三方鉴定机构,组建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街排查整治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三)狠抓问题整改。一是各乡镇街要结合我市“两违排查”问题清单,对“两违清查”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未依法依规整改的逐条梳理、逐项销号,按住建部要求6月末前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各乡镇街要持续加大对“四无”建筑、违规加(改)扩建、隐患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核查力度,并依法予以查处,对尚未明确整治计划的要安排人员撤离,并设置安全警戒标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联系人:市住建局  聂  鑫   联系电话:18742111231

  联系人:市规划局  苗  丽   联系电话:13842161868

  联系人:市城管局  张柏艳   联系电话:13634956322

  附件:北票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日报表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