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新立登记申报材料
更新日期:2022-08-03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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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
2、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证明材料(提供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或包含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时间、方式的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缴纳票据和相关凭证等材料)
4、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及登记书(提交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书,油气矿业权人还需提供油气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非油气矿业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前办理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仅限于外商提出申请的)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及公告结果
7、三叠图(应提交申请采矿权范围、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划定矿区范围的坐标及三者叠合图)
8、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专家审查意见
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
10、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原件)
11、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
12、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
13、容缺受理承诺书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北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0421—5050203
开发区审批服务中心大厅0421—5392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