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发〔2021〕12号
北政办发〔2021〕12号 关于印发《北票市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票市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文件公开发布)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北票市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清理整顿全市尾矿库运行秩序,推进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市政府决定自2021年4月至2021年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目标
  对全市所有尾矿库进行专项整治。按照“能用尽用、不能利用彻底根除隐患威胁”的原则。通过整治,着力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尾矿库发生各类事故,使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抓住铁精粉价格上升机遇,促进矿山经济科学高效发展。
  二、整治依据和标准
  (一)整治依据
  《朝阳市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朝审资调报〔2020〕7号)的要求和《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施非煤矿山综合治理的意见》(辽委发〔2018〕49号)、《辽宁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辽应急发〔2020〕23号)、《朝阳市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朝应急发〔2020〕59号)、《辽宁省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安委〔2016〕31号)、《关于印发朝阳市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朝安委发〔2017〕2号)等文件。
  (二)整治标准
  1.整改后能够达到再次运行的尾矿库
  通过重新设计、改造(整改后)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即:实施初期坝加固加高降低堆积坝坡比,完善防洪排水设施等工程措施,达到正常库标准及坝体稳定,浸润线埋深符合设计要求,排洪设施通畅可靠。监测监控设施齐全,有效干滩长度和调洪库容满足设计要求,库区及周边山体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到位,经安全验收合格并符合省、市关于颁发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彻底不能再运行的尾矿库
  逾期未进行整改的、整改不合格的尾矿库按照要求、已无整改必要或无整改意愿,确实不能在运行的履行闭库程序,委托资质单位进行闭库施工和监理,限期完成闭库治理,治理后要达到闭库设计要求即:尾矿库已经停止使用,库内水已排空,闭库设计经审查合格;坝体稳固、可靠;永久排洪构筑物,坝肩截水沟,坝面排水沟,库尾拦洪坝等设施已按设计修建到位,闭库工程验收合格,后经市政府公告,由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保安全。
  3.废弃(无法找到负责人)或隐患基本消除的尾矿库
  对废弃或基本失去尾矿库原貌的,尾矿库已消失,库置原有地形地貌以得到基本恢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聘请中介机构做风险评估后,提交市政府公告消号。移交相关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采取绿植或清库等下步管理措施。
  三、整治步骤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步骤
  1.前期整治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为确保安全,自此方案下发之日起,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协调供电部门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尾矿库、已关闭尾矿库和未履行过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的尾矿库停止供应动力电。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或者以其他理由对其供电,由此而导致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
  2.强力推进、整治阶段(2021年4月11日—2021年5月31日)
  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尾矿库的具体治理方案立即组织实施治理,需履行审批程序的,要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按批复要求执行。所在乡镇政府要加强调度和督导,监督治理责任单位严格管理,保证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按期完成治理。
  3.严格标准、验收阶段(2021年6月1日—2021年7月31日)
  尾矿库治理责任单位完成治理后,及时申请验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验收,要坚持标准,做到治理完成一个,达标一个,验收一个。在此期间,相关部门要对整治情况随机抽查,发现未按设计方案整治或整治不合格的,一律上限处罚。进度缓慢的予以全市通报,情节严重的,可提前启动停批、限批相关项目。
  2021年7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市政府对各乡镇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二)责任分工
  为推进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实施,现成立北票市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市纪委监委、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分局、林草、应急、行政审批、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职责分工如下。
  市纪委监委负责对综合治理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要求协调供电部门及时对不合符条件的尾矿库停止供应动力电(停止动力电企业名单附后);
  行政审批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要严把立项、核准或备案有选矿厂建设内容的项目(含尾矿库);
  财政部门依据尾矿库具体治理方案要求,及时为无主尾矿库各阶段治理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自然资源部门依据国土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尾矿库非法占地案件,负责履行闭库手续尾矿库的日常管理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环保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监督企业,负责污染监测及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
  林业和草原部门依据林业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对尾矿库非法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应急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查处安全隐患问题,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期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市供电公司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停止供电的相关事宜。
  恢复供电条件:尾矿库停止供应动力电后,企业应积极进行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向应急管理部门积极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经验收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由应急管理部门函告电力主管部门方可恢复动力电供应。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尾矿库市、乡(镇)、行政村、企业“四级”包保责任制,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有关成员在各自分管范围内对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
  2.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部门要督促尾矿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逐级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尾矿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配齐尾矿库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强化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按职责分工对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3.加强尾矿库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春季是尾矿库的解冻期,也是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易发期,特别是对于冬季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放矿的尾矿库,冰冻层融化会导致堆积坝松软,易出现滑坡甚至溃坝危险。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监管,杜绝尾矿库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1.北票市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停止供应动力电尾矿库企业名单

  附件1
  北票市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春柏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组长:李广文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扬  怀  市纪委监委副书记
  李玉文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明江  市财政局局长
  解国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向民  市生态环境局北票分局局长
  罗新华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吉庆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英铎  市营商环境局副局长
  刘晓东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北票市供电分公司局长
  曹建宝  东官营镇镇长
  王海鹏  西官营镇镇长
  岳树国  娄家店乡乡长
  路合坤  北四家乡乡长
  赵中华  北塔镇镇长
  王光明  宝国老镇镇长
  孙维嘉  龙潭镇镇长
  夏寅华  台吉营乡乡长
  李志臣  黑城子镇镇长
  王  辉  泉巨永乡乡长
  郑  源  蒙古营镇镇长
  白秀红  凉水河乡乡长
  王达智  台吉镇镇长
  江井波  小塔子乡乡长
  王  凯  三宝乡乡长 



附件: 停电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