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办发〔2021〕18号
北政办发〔2021〕18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北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文件公开发布)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北票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朝阳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高质量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暨“1358工作法”的通知(辽旧改发〔2020〕2号)和《关于<朝阳市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的通知》(朝政办发〔2020〕2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老化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和“幸福生活和美好环境共同缔造”理念作用,有计划地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居住品质,提升居民幸福感、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靠群众。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老旧小区“改不改”、“怎么改”要以民意为依据。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积极发动小区居民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老旧小区,全面查找影响居民生活的实际问题,分析研究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水、电、气、热等公用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3.坚持因地制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全面落实“因地制宜”原则,逐个小区研究改造方案,改造项目不搞一刀切,改造效果要体现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结合小区实际,科学制定改造设计方案,要体现人文特点,注重特色营造。    
  4.坚持共治共管。将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融入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以加强基层党建为统领,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三)改造范围    
  重点改造2000年以前建成、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未纳入今后5年规划征收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    
  (四)改造目标    
  1.在2021年9月底前,完成2020年计划改造的5个小区共52栋楼房,建筑面积16.2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854户。    
  2.在2021年底前,完成2021年计划改造的6个小区共38栋楼房,建筑面积12.73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364户。    
  3.完成2022~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的改造任务,实现“排水通、路面平、路灯亮、功能全、环境美、管理优”的目标。    
  (五)改造内容    
  1.基础设施改造。硬化小区内道路广场,铺设透水彩色方砖路面和沥青路面。完善改造小区内的污水、供暖等各种管线,清掏化粪池。有条件的配置电动车充电站。设置停车棚,划置停车泊位,安装小区路灯。    
  2.楼体综合改造。屋面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楼道粉饰,楼道亮化,楼道门、窗、台阶及楼梯扶手等。    
  3.环境设施改造。生活垃圾分类,配置封闭式垃圾桶(箱)。智能信报箱,设置体育健身器材,安装小区电子监控,安装大门门禁,通信、电力架空线规整(入地)。    
  4.其他内容。小区居民反映比较强烈、确需整治改造的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二、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数建台账。对老旧小区开展全面摸底调查,以社区为单位建立老旧小区管理台账,全面掌握老旧小区名称、位置、数量、物业情况以及垃圾收集设施、下水排水、墙体保温、照明路灯、通行道路、停车位设置、小区绿化等情况。按照摸底情况制定改造方案、倒排工期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施工队伍,准备改造材料,为实施改造做好准备工作。    
  (二)围绕内容搞设计。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内容,结合小区实际,开展详细的工程设计,确保改造施工有的放矢。简化施工图审查,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实行项目实施单位告知承诺制。    
  (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对开工项目认真开展质量安全监督。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操作流程、技术规范、施工管理、评价考核等管理制度,统筹改造项目施工时序,避免重复开挖、重复建设等情况发生,按照改造内容分类分项制定施工标准和验收标准。加强工程监管,严把工程设计、监理、质量、安全关并按照确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属地社区代表、小区党员、居民志愿者、有技术专长的小区居民共同参与工程建设过程监督。验收结束后,对改造效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实现“民意验收”和专业验收相结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设标准。    
  (四)规范管理成果。由市住建局牵头,各街道(社区)配合,加强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采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居民自治等管理方式,做到改造一个,验收一个,管理一个。    
  三、组织实施    
  (一)集中宣传,征求意见。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意义、政策、实施步骤和改造成效,让广大居民了解、理解、支持改造工作,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组织居民代表全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改造项目、改造标准、后续管理模式等工作均要充分征求改造小区居民意见。    
  (二)结合实际,编制计划。按照老旧小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居民关心、关注的问题和意见,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并进行改造意愿调查。同时,制定现场施工和后续管理日程安排计划,按时完成前期手续。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周边规范化管理,改造工作结束后,进行满意度调查工作。    
  (三)简化项目审批。由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规划、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代表,水电气暖、通讯等专营单位,联合审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代替立项、用地、规划等审批相关前置要件。联合审查通过后,相关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同意意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确认文件。    
  (四)简化施工许可。将项目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一个阶段,项目实施单位持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改造方案联合审查确认文件、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书、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办理施工许可,同时报质量安全监督。    
  (五)科学组织,有序施工。依法依规完成施工改造等相关审批手续及工程招投标工作。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有序组织相关施工队伍进场,统筹协调现场施工。对施工区域的违法建筑及私搭乱建进行及时清理拆除,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    
  (六)组织验收,实现共评。改造项目完工后,由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参建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验收。简化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联合验收意见即可办理工程验收备案。对已完工程进行综合验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效果评价。        
  四、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完成,按照“政府主导、街道(社区)配合、居民参与”原则,成立北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改造工作,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制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改造规划、年度计划、阶段性任务、改造项目的申报、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市发改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批复等工作。    
  (三)市财政局和住建局负责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负责改造工程项目的工程预算审核和决算、资金统筹、列入年度预算等工作。    
  (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简化老旧改造小区配套建设土地的审批程序。    
  (五)市规划局负责简化老旧改造小区配套建设规划的审批程序。    
  (六)市审计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过程中的资金审计工作。    
  (七)市营商局负责简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八)市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老旧改造小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九)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老旧改造小区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十)各街道(社区)负责宣传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工作,指导组织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自治组织日常工作,建立完善居民文明公约;负责本辖区内的老旧小区摸底、调查、统计、征集意见等工作;负责协助处理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纠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列入省、朝阳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切实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联系服务群众。增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老旧小区改造全流程均要组织群众代表参加。街道、社区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全面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组织动员广大居民积极献言献策,参与规范管理,切实依靠人民群众推进工作,实现群众参与、达到成果共享。    
  (三)统筹推进实施。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有序衔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职能部门及各公用设施经营管理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全力配合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特别是供水、供热、排水、电力、通讯等设施产权单位应积极提供设施现状,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四)严格资金管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是专项资金,财政全程监督,实施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工作,建立改造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按照施工进度按时拨付资金,落实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完成。改造资金使用接受审计部门及社会监督。    
  (五)强化督查检查。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全程检查和验收考评。    
  附件:北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北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北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孙  平  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   白宗文  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   高玉珠  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爱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立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严明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利伟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韩  涛  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副主任    
  许世俊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  宇  市营商局党组成员    
  陈  鹏  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郭景东  南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福刚  城关街道党工委书记    
  秦海彬  冠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程  伟  台吉街道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房产处,办公室主任由许世俊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