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财政局(北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票市财政局(北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北票市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北票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北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承担金融企业党建、防范和处置属地金融风险、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等金融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北票市财政局(北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北票市财政局(北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北票市财政局(北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朝阳市委和北票市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朝阳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市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各乡镇的分配政策。承担省、市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涉及县级财政有关工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四)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全市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市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制定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指导和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资金。
(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朝阳市政府采购政策,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编报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上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市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
(十二)研究分析我市宏观金融形势、政策和金融运行情况,拟定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拟定推进企业上市、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发展等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金融风险防控工作,落实省、朝阳市金融监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行业的发展政策和管理措施,负责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秩序,对权益类交易场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管理。承担金融企业党建和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相关职责。承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其他工作。配合市金融监管部门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履行市处置非法集资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职责。
(十三)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会计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依法对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及其从业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五)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的职责分工。北票市财政局负责与省财政厅和朝阳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北票市发展改革局负责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牵头做好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工作,切实加强政策指导。
第七条 北票市财政局(北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实施主体、责任事项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第八条 北票市财政局(北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预算管理室(国库管理室)、国有资产管理室(国有企业管理室)、财政监督管理室(政府采购管理室、会计管理室)、教科文管理室(行政政法管理室)农业管理室(社会保障管理室)、经济建设管理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室)、金融管理室(债务管理室)。
局属事业单位:北票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姓名:胡建龙
办公地址:北票市南山街三段2号
联系方式:0421-5811777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