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北票市科学技术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中央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朝阳市委和北票市委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国家、省、朝阳市和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辽市直企业。发挥北票市减负办工作职责,协调化解政府拖欠中小企业债务工作。
(四)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五)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七)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依照相关文件负责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九)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推进绿色体系制造建设工作。
(十二)拟订市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五)组织市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六)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十八)牵头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市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一)负责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二)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
(二十四)负责辽宁省科学技术奖、辽宁友谊奖组织推荐工作。
(二十五)负责科技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党政办公室、电力执法室、民爆管理室、财务科、工业和信息化事业服务中心(经济运行服务部、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服务部、项目和信息化服务部、科技创新服务部、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负责人姓名:李洪满
办公地址:北票市台吉行政大楼
联系方式:0421-582260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