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济开发区,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票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北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实现部门协同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16〕1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厘清各部门市场监管职责;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互相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联动响应,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许可)目录
经营者从事市场监管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应当依法报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后,凭许可文件、证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营业执照。经营者从事市场监督管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外事项的,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营业执照。
对市场主体登记后需再办理的审批事项,依法报经相关审批部门办理。
(二)编制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标准
各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逐项制定审批标准,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机构等,并予以公示。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双告知”职责
进一步加大信息支持保障,根据公布的市场监管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和申请人经营范围,市场监管登记业务系统自动生成需要后置审批的事项。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后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明确的,要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告知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发布,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查询,根据职责做好后续工作。
(四)实行政府部门信息统一公示
依据《朝阳市政府部门公示企业信息管理办法》,组织政府部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目录,通过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向社会公示政府各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五)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
依据《朝阳市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编制政府部门失信联合惩戒目录,明确联合惩戒措施,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行“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强化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确保改革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成立北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营商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单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需指派一名主管领导参加,同时在部门内部成立相应组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社会参与、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配套措施和落实办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认真妥善加以解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宣传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职责、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参与,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和舆论监督环境。
附件:北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北票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
监管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左文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康广辉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刘英铎 市营商局局长
成 员:苗景成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工商联党组书记(兼)
李志钧 市委编办副主任
孔祥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守维 市交通局副局长
王鹍鹏 市气象局副局长
赵悦彤 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于桂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石建军 市住建局副局长
付海涛 市统计局副局长
徐建伟 负责档案工作
姜海华 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晓峰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宝东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北票分局副局长
张振坤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建东 市水务局副局长
曹建宇 市司法局副局长
贾桂胜 市工信局副局长
孙世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
刘 亭 市林草局副局长
贺 然 市公安局党组成员
张军妹 市民政局副局长
孙立军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王树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相鹏 市营商局副局长
李铁军 负责体育工作
孙 龙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蔡永钢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杨德民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兰晓莉 市文旅广电局党组成员
王文忠 市卫健局党组成员、教育卫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刘晓萌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
黄志海 市应急服务中心副主任
高 静 市项目建设和科技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张立爽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杨 林 市烟草局副局长
林东华 市人民银行纪检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康广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