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北政发〔2020〕10号 关于胡大江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0-07-20 信息来源:北票市     游览: 次
经研究决定,免去:
胡大江同志北票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柴巍同志北票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朱德新同志北票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赵治国同志北票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王金红、季彩红、庞化成同志北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杨贵宾同志北票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立伟、邢占才、刘景胜、孙作成同志北票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杭国庆、戴振武同志北票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贺成同志北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于建忠同志北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苏文焕同志北票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职务;
王兴利同志北票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赵国平同志北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周景林、刘宝成同志北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于振庭同志北票市教育卫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王海珍同志北票市教育卫生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高庆凡同志北票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郭春录同志北票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刘阿敏同志北票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白瑞峰同志北票市人才建设和民生工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姚铁玉同志北票市职业教育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马青山同志北票市职业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左绍伟同志北票市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
唐冬寒同志北票市中医院(二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原职级身份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