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市医保局2019年新闻发布会
更新日期:2019-08-16 信息来源:北票市     浏览: 次
各位来宾、同志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各位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下面,就有关医疗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向大家报告。
一、北票市医疗保障局的组建情况和具体工作职责。
北票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12日正式挂牌成立,整合了市人社局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民政局医疗救助职责、市卫生健康局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监督及平台建设职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责、市发改委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实现了“四权归一”的资源整合。国家逐级组建医疗保障局主要目的是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等相关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健康扶贫相关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务公开。北票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安排、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及时完善公开内容,更新工作动态,扩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明确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成立医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及全体机关干部共同参与,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2、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医疗保障工作透明度。认真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培训会议,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的法规、规定以及中、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文件精神。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接受广泛监督。
3、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北票市医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北票市医疗保障政务信息网络管理及上传信息审查制度》、《北票市医疗保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保证上报信息质量,确保公开内容真实、不涉密。
4、拓展信息报送公开渠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信息报送平台公开各项信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和“5.15政务公开日”等活动进行宣传。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并及时答复,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答记者问节目,对医疗保障工作相关政策和情况进行解读。总之,就是让医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监督。
(二)打击欺诈骗保,确保基金安全。
1、明确目标任务。我局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医保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人社局、公安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钱永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按既定时间节点有序推进。
明确目标任务,针对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其服务特点确定监管重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
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加大医疗保障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
2、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2019年4月开始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一是现场宣传。5月9日,在中医院门诊楼前停车场举办了北票市“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现场活动日。活动现场,通过宣传海报、横幅、宣传册、宣传折页、大屏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进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防范讲解和宣传教育;并分别设置政策宣传台和医疗健康服务台,面对面讲解,增强参保群众的打击欺诈骗保意识。二是会议调度。召开医疗机构宣传及自查自纠工作调度会议,要求各医药机构要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力度,落实具体宣传方式,各医药机构统一设置宣传条幅及宣传公告栏。三是新闻网络媒体宣传。通过答记者问,对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及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进行全面解读。四是线下宣传。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时,发放宣传公告,要求各医药机构统一张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条幅,并设置“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公告栏。
通过现场宣传、会议调度、新闻网络媒体、线下宣传等方式,共发放宣传单7000份,市内各定点医药机构设置宣传条幅200个,宣传公告栏180个。同时通过建立微信群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及时发布全国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件,时时警醒各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采取多项举措,加大治理力度。
目前我市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共计358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65家,村级门诊及定点零售药店293家。
新农合定点医药机构合计191家,其中市级公立医院6家、市级民营医院12家、乡镇公立医院29家、乡镇民营医院14家、朝阳市定点医院28家、新农合村级卫生室102家。
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合计235家,其中市级公立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市级民营医院12家、乡镇公立医院2家、乡镇民营医院9家、朝阳市定点医院13家、医保定点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诊所)2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70家。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对定点医疗机构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日查结合夜查,集中检查结合专项检查,从白天全面检查到夜间重抓“通勤住院”及“挂床住院”等行为,以全覆盖式检查方式,对医药机构存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建立随机检查工作数据库,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患者进行随机抽取,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保证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截止6月末累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77家(次),检查患者1189人次,定点药店94家。二是规范经办稽核,强化协议管理。加强协议管理,全方位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的检查稽核。严格费用审核,规范审核机制,实现民营医院医疗费用100%审核。将事后监督延伸到事前、事中监督,实现监管关口前移,提高了医保基金监管的时效性。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巩固高压态势。从现场检查、药费审核等多种方式,对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截止6月末,停网整改8家,拒付医药费40万元,扣除保证金17万元。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过度医疗现象,给基金带来风险,我局出台了预留定点医疗机构质量保证金制度,年终根据定点医院综合管理情况确定最终拨付办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1、简化报销流程、推行一站式补偿。优化服务大厅,将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和新农合服务大厅统一整合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公。整合后,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核定、医疗费用报销、大病保险核销等业务,均在大厅能够直接办理,构建了一站式医疗保障窗口服务模式, 做到了一次性告之,一站式办公。
新农合管理中心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参合人员补偿,将一站式服务扩展到所有定点医院一站式服务,即在朝阳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合患者,出院当日直接在所就诊的医院办理新农合基础补偿及大病保险补偿、外伤补偿,无需再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补偿。
2、简化转院流程,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患者转院审批工作由医院按照患者病情,选择定点医院,到医疗保险中心大厅根据转院单上传转院信息,制作临时就医卡就可以到外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并享受即时结算待遇。因转入医院网络原因不能即时结算的个别患者治疗结束后,持报销材料到医疗保险中心大厅办理接单,即可回家等待,报销款直接打到其银行卡。
新农合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是异地居住人员选择在居住地住院治疗,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新农合管理中心申请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备案。已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自主选择居住地已开展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备案的定点医院(包括跨省和省内跨市)住院治疗。在居住地住院治疗,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提出转诊申请。参合患者经网上转诊成功后,就诊出院后在所就诊医院直接结算办理补偿,无需再回到我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补偿。
(四)狠抓脱贫攻坚,开展医疗保障扶贫。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确保基本医疗有保障,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得到相应医疗救助。
1、确保贫困人口100%参保参合。我市城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贫困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参保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并全部纳入居民大病保险。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均由民政全额资助(230元/人)100%参加新农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财政每人资助50元100%参加新农合,完成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参保参合的工作目标。
2、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至一般居民的50%,提高贫困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20个百分点,均按照70%报销,且不设封顶线。
3、完善医疗救助政策。
因病致贫专项医疗救助工作,按照朝阳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因病致贫家庭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朝民发 ﹝2017﹞22号)实施,采取病种和支出结合的方式,对医保统筹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给于50%救助,年最高救助金额5万元。按照《关于提高朝阳市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的通知》(朝医保发【2019】50号)精神,对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者中患有24种重特大疾病的对象,享受住院基础救助额满后,对符合医疗保险政策的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再给予65%救助,年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城乡低收入家庭户重特大疾病救助政策与低保户一致。
4、落实高值药品医保报销政策。
对于贫困人口治疗特殊、重大疾病所必需的恶性肿瘤靶向治疗等高值药品,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制定经办和报销程序。国家谈判抗癌药品40种,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30%,剩余70%的药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职工报销8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为其报销70%,新农合患者将剩余70%费用纳入新农合政策合规费用进行报销。
参保人使用高值药品需提前进行用药资格确认备案。备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医疗保险本、医疗保险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朝阳银行卡复印件一张。最近一次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基因检测或病理报告复印件,诊断书复印件一张,门诊特定项目鉴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办理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异地就医申请表或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异地人员还需提供异地居住(工作)人员约定医院申请表或辽宁省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居住(工作)所在地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或经办机构批准的高值药品定点单位文件复印件。
参合患者高值药品备案所需材料:患者身份证、病理报告单复印件,以基金检测结果为指征的还需提供基因检测报告单复印件。
(五)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窗口作风建设,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1、助力五个一平台建设,在医疗保障服务大厅设立营商办事窗口,为投资者提供绿色服务通道,对前来办事的企业单位有专人领办。
2、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能。为方便群众办事,从服务窗口着手,实行AB岗,一人多岗,提高工作效率,让办事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办理各项业务所需资料,及时通过《办事指南》、便民卡做到一次性告知,确保办事群众人人心中有数,不跑两趟腿,不做重茬事。
3、加强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完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请销假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设置服务台,由专人负责,做好群众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每个办事窗口摆放工作牌,做到政务服务“三公开”。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医疗保障服务大厅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服务发展。
三、下步工作安排和部署。
一是创新工作举措,精准服务到位。推行网上办理、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一站式办公和一次性告之制度的实际效果,告之内容要分类,告之语言要通俗,让办事群众少跑冤枉路;实行首问负责制,让群众多一份贴心和舒心。
二是打造智慧医保,网络服务先行。经办机构陆续推出面向群众的微信公众号、QQ服务群、短信服务号等网络化服务,让数据多跑路。对孤寡年老患者提供上门服务,快递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着力优化办理效率,让办事群众少跑路、多办事。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投诉电话,开展明查暗访,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切实规范干部职工行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推诿扯皮等违规违纪现象。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我局将一如既往把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服务质量做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系列部署要求,以“流程更优、效率更高、服务更好”为目标,为企业和群众服好务,为服务北票经济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