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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北政办发〔2019〕6号 北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缴费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9-03-05 信息来源:北票市     游览:

  一、缴费对象
  (一)本地户籍人口。凡在我市长期居住且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缴费参合。

  (二)流动人口。在我市长期居住且持有居住证的居民,凭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明)在居住地缴费参合。
  (三)新生儿。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在父、母任一方已经参加本市新农合前提下,随父、母中参合一方落户后,自动获取户籍地2019年度参合身份并享受新农合待遇。需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参合医疗证及户口本的原件,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新生儿免费参合手续。
  (四)健康扶贫对象。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农村居民,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或在我市区域以外就学参加当地各类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外,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在我市参加新农合。
  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的原则。家庭中除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家庭成员或在本市区域以外居住并在当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外,其他家庭成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在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两险种当中选择参加其中一个险种。城乡居民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人口参合率要达到90%,参合缴费仍使用2018年度各乡镇参合工作人口基数(见附件1);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符合参合条件的民政救助对象100%参合;上述三类群体以外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合。
  市民政局及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要提供准确的贫困人员基本信息,并在下发此文件同时以乡镇为单位将贫困人员信息提供给各乡镇。民政局负责提供各乡镇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人员总数(见附件2)及相应人员纸质或电子版基本信息;扶贫开发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各乡镇建档立卡人员总数及除上述民政资助对象人员以外的其他单纯建档立卡人员数(见附件3),同时提供单纯建档立卡人员纸质或电子版基本信息。
  各乡镇登记贫困人口参合信息时,如发现人员数量或信息存在疑问,要及时与民政或扶贫部门进行核实更正,卫生计生部门将以民政及扶贫部门提供的核实后的结果为依据验收各乡镇上报的参合信息。
  三、缴费标准
  2019年度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230元/人。各乡镇、管理区负责按标准收取本辖区居民个人参合缴费资金。享受健康扶贫政策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个人参合缴费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上述三类群体以外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市政府按每人50元标准定额资助参合,剩余180元由个人缴纳。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或个人资助的新农合资金由乡镇、管理区统一收取并登记存档。各部门资助资金及各乡镇、管理区筹集的参合资金全部统一存入市财政局指定的朝阳银行北票支行的“北票市财政局专户管理资金”账户,账号为967012010100021575。缴费存单要全部上报到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国家、省和朝阳市财政配套基金由市财政局按程序申请。
  2019年度新农合参合有效期为2019年4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
  四、缴费时限
  2019年新农合参合缴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参合缴费阶段(发文之日起至3月15日)。完成非贫困人口及已确认的贫困人口参合缴费及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各乡镇、管理区要安排专人收缴个人参合费并开具专用收据,务必以户口本为依据采集信息,并填写医疗证及参合信息表。3月15日之前,民政及扶贫部门要将与各乡镇核实确认后的贫困人口信息提供给卫生计生部门,用于验收各乡镇贫困人员参合工作完成情况。
  (二)数据审核录入比对阶段(2019年3月16日至3月31日)。3月20日前,各乡镇、管理区完成参合信息审核录入工作,并上报至新农合管理中心,同时报送参合人员登记表及参合汇总表;人社部门要将3月20日之前城镇居民及职工参保信息提供给卫生计生部门。3月21日,卫生计生部门将全市新农合参合信息、城镇居民及职工参保信息、贫困人口信息一并上传至朝阳市指定的软件公司进行比对,并将比对结果及时向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进行反馈。若存在重复参合参保人员,卫生计生、人社部门及各乡镇要按参合政策有关规定做好重复参合参保人员的退参退保工作,另外要妥善处理信息比对工作中发现的其他参合问题。3月31日前,卫生计生部门将已核实的全部参合数据上传至朝阳市新农合平台,为4月1日全面及时启动2019年度新农合补偿工作创造条件。
  (三)筛查补漏阶段(2019年3月16日至6月30日)。对贫困人口参合情况进行筛查,未参合的贫困人口由政府安排民政或扶贫等部门资助参合。在此期间参合缴费阶段遗漏的人员可补漏参合,3月31日之前出生的新生儿可落户参合。
  2019年6月30日为参合缴费截止日。7月1日起,除可继续为新纳入健康扶贫对象的未参合人员办理即时参合事务外,停止办理其他人员参加新农合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二)广泛宣传。
  (三)规范操作。
  (四)严格考核。